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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E发布《化学药改良型新药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来源: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网站
2024/2/5 9:57:3747979
  【制药网 政策法规】随着制药工业技术的快速发展,改良型新药已成为当前新药研发的热点方向之一。为明确化学药改良型新药的临床药理学特征、临床药理学方面的总体考虑等,指导企业规范开展相关研究,2月4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化学药改良型新药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
 
  改良型新药是在已知活性成份(Active PharmaceuticalIngredient,API)的基础上,对其结构、剂型、处方工艺、给药途径、适应症等进行优化,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相对于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的结合靶点、作用机制、体内过程、有效性和安全性等较为明确,在临床开发阶段,可在被改良药品的临床研究数据的基础上,根据改良的目的和形式,开展临床药理学的桥接研究或全面研究,明确其体内过程,以桥接被改良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或为后续临床研究提供相关依据。
 
  指导原则明确了研究内容及结果评价,包括改变已知活性成份的组成与结构、改变剂型、处方工艺、给药途径、新复方制剂、新增适应症、其他考虑等。
 
  其中,对于改变已知活性成份的组成与结构类改良型新药,指导原则指出,应根据前期研究结果选择适宜的给药方案(如给药剂量/间隔/途径等),考虑开展以下临床药理学研究,例如与被改良药物的临床 PK 对比研究、单次和/或多次给药的 PK 研究、食物影响研究、剂量比例关系,以及可能情况下的 PK/PD 研究等,甚至开展更全面的临床药理学研究,具体可参考《创新药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改变剂型、处方工艺、给药途径类改良型新药,是指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剂型(包括新的给药系统)、新处方工艺、新给药途径,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对于此类改良型新药,指导原则指出,对于预期改善药物在体内释放等特性的改良型新药,应根据前期研究结果选择适宜的给药方案(如给药剂量/间隔/途径),考虑开展以下临床药理学研究,例如与被改良药物的临床 PK 对比研究、单次和/或多次给药的 PK 研究、食物影响研究、剂量比例关系,以及可能情况下的 PK/PD 研究等,从而明确改良后药物的临床药理学特征,为下一步临床研究策略提供依据。对于改变给药途径的改良型新药,通常伴随着剂型等的改变,此时应考虑较为全面的评价方法,充分评估改良后药物的临床药理学特征。如未伴随其他改变,除需明确不同给药途径下的相对生物利用度,还应开展单次和/或多次给药的PK 研究。
 
  新复方制剂类改良型新药是指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复方制剂,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指导原则指出,通常,新复方制剂在申报上市时,临床药理学方面应提供充分的 PK 研究、药物相互作用(DDI)研究、剂量-暴露-效应分析等数据,为确定新复方制剂的组方配比、给药剂量、给药间隔等提供依据。
 
  新增适应症类改良型新药是指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适应症的药品。对于此类改良型新药,通常以关键性临床研究支持新增适应症注册申请。应提供新增适应症拟定用法用量的选择依据,如剂量探索研究和/或剂量-暴露-效应分析等。如新增适应症涉及特殊人群,必要时应开展特殊人群的PK 研究和/或群体 PK 研究,以指导不同人群的合理用药。申请人还应根据临床实践用药情况,结合药物体内 PK特点,考虑适时开展与临床联合用药物的相互作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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