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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8种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销量或大增

来源:制药网
2020/4/28 10:52:1339487
  【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对益母草软胶囊等8种药品的管理类别进行了重新界定。
 
  公告指出,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益母草软胶囊、穿心莲内酯分散片、抗病毒胶囊、奥美拉唑镁肠溶片、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甲硝唑含漱液、玻璃酸钠滴眼液*、维生素C咀嚼片将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除此之外,公告还要求相关企业在2021年1月26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据了解,我国现行《药品管理法》对药品按照处方药、OTC(非处方药)甲类、乙类分类管理。处方药是指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药品。只能凭医生处方销售,绝大部分市场局限在医院终端,且不得在大众媒体进行广告宣传。
 
  非处方药则是指为方便公众用药,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后,不需要医师或其它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即可购买的药品,一般公众凭自我判断,按照药品标签及使用说明就可自行使用。除此之外,相比处方药,在经营和销售方面受到的管控也较小。
 
  实际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都会批准一批经过长期的临床数据积累,在非处方药销售模式下不会出现过量使用、不当使用、或因人体差异而出现的安全性问题的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
 
  前不久,国家药监局就发布了关于银黄丸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并修订非处方药说明书的公告。并要求企业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提出修订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总的来说,从处方药变成非处方药,意味着这些药品到患者手中的会渠道增加,更加容易被买到。而对于企业来说,这些品种的销量也有很大机会放量,但具体销售情况如何还要看企业如何进行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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