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发布,国家医保局成立。并且,为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方案提出,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然而就笔者这几天的观察来看,网民们对于这是否是“三明医改”模式的推广甚至复制问题,争议甚至非议十分突出 。
“如果真的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三明医改,不会改变医疗服务的价值被大大低估的现状...”
“没有追根溯源解决药价高的难题!三明那只是治标不治本!”
“如果真的这样医改,医院恐怕会是大的受害者。”
...
网名们争论的出发点都是从医疗、药价、医院角度出发,这也是医生、患者担心的问题。那么,“三医联动”会是“三明医改”模式的翻版吗?
笔者曾在
《医药大改革开启,病有所医或不是梦...》一文中提到,三明改革一出后,无论是在降低医药收入占比,或者提高业务性收入等方面,其成绩都很不错,由此受到了各方的肯定以及后续关注。三明医改的显著成绩也使得“三医联动”模式逐步走出福建,让国内其他不少地方得以借鉴和复制,各地为了使医疗改革真正造福百姓,也“因地制宜”,进行“三医联动”模式的探索。
从三明医改的情况来看,当时的改革确实是成功的,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看病贵,看病难,医保压力大三大问题,据数据显示,2011年到2013年,三明全市药品费用从9亿元下降到5.67亿元,降幅为37%。这个降幅使当时即将崩盘的三明医保基金也扭亏为盈。
业内人士认为,三明医改之所以能够取得成效,关键的措施就在于突破了卫计委零差率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这两项不合理政策。三明模式具备一定的时效性,但对于医院的长久发展、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是远远不够的。
从历史角度来看,一个地方医改的成功离不开它的背景环境、政治人物。钟东波在《揭开三明医改论的画皮》一文中曾提到,判断一项改革是否具有可复制性、可推广性,关键要看其是否站在人民立场上,是否符合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是否具备相应的政治、经济、技术条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顾雪非表示,国家医疗保障局涵盖价格管理、招标采购职能既有国家和地方实践经验,亦有理论支撑。一旦这些机制成熟,政府则可从主导招标采购,变为服务于招标采购,届时的采购主体会是医疗机构或其采购联合体,这是从计划手段向市场机制的一个转变。
由此可见,国家组建医保局是根据多年来多地的医保经验,更好的推进“三医联动”,并非只是为了推广“三明模式”。只有尊重医保制度的规律和结合地方的实际发展需求,才能和谐发展,而违反规律必然会造成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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