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政策法规】近日,厦门市发布《厦门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加快推进厦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已从2023年11月20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措施》共包括5大方面24条内容,对创新产品从研发、引进、海外获批到产业化等方面都给予了“真金白银”的支持,足以见得厦门市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扶持力度之大。
其中,对开展临床试验和在本市进行转化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按照其研发进度分阶段给予奖励。对在本市转化的创新药(1类生物制品、化学药、中药及天然药物)完成临床前研究的,按照研发投入最高不超过40%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奖励;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按照研发投入最高不超过40%的标准,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的奖励;完成境外临床研究的,按照其研发投入最高不超过40%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
对重点引进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产业化项目,完成品种转移手续后,对其引进前完成的临床各阶段研究(不含临床前研究),可参照上述政策予以奖励。单个企业享受上述政策每年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亿元。
对取得境外ICH成员国注册批件或通过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WHO PQ)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按照类别每个品种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此外,《措施》支持创新产品产业化。明确对取得创新药(含1类生物制品、化学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含2类生物制品、化学药、中药)、仿制药(含3类、4类生物制品、化学药)药品注册证书并首次实现产业化,累计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的,按照类别每个品种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据悉,厦门是中国较早布局生物医药产业的地区之一,生物医药产业作为厦门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已入选头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目前,该市在生物医药与健康领域拥有1400多家企业,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规模连年扩容,总产值年均增长率超过20%,近两年实现产业突破千亿。按照《厦门市做强做大生物医药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提出的目标,到2022年,生物医药产业规模达1200亿,成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集群、独具特色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中心。
根据《厦门市“十四五”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在“十四五”期间,厦门市将重点发展创新药物、高性能医疗器械、高价值功能性食品、生物制造和生物育种、新兴海洋生物科技、生物医药服务、数字健康、数字健康器材设备、健康服务九个方向。创新药作为厦门市接下来重点发展的方向之一,相信在“真金白银”的支持下,将发展得更为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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