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政策法规】当前,生物医药行业发展已进入新阶段,为应对新形势变化,多地开始更有针对性地扶持企业。如近日,苏州市发布《关于支持建设苏州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政策措施》,共计出台十二条支持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简称“苏州生物医药十二条”。
“苏州生物医药十二条”中具体包括设立总规模100亿元专项基金、丰富债券融资渠道、增强银行信贷力度、丰富保险产品供给、加强企业融资服务、提供专项贴息支持、整合优化企业资产、支持向CRO/CDMO转型、提升审评审批服务、推进创新产品临床应用、优化税费征管服务、加速创新要素转化等十二条政策内容。
其中,对生物医药企业科技贷款利息按给予高至100万元利息补贴。对银行机构向生物医药企业发放的科技贷款损失,给予高至1000万元风险补偿。生物医药企业在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产业化提升获得的贷款,按贷款额年化利率不低于2%给予贴息、市级财政最高奖励3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苏州为大力助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在此前的5月19日,还正式印发过《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分五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领域方向、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其中,主要目标提到,到2023年,力争产业规模突破3300亿元,产值突破2700亿元,新引进5个以上顶尖人才(团队)或重大创新团队,年均新申报上市药品5个以上、新申报上市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00个以上,产业创新要素形成集聚。
到2025年,力争产业规模突破4000亿元,产值突破3500亿元,新引进10个以上顶尖人才(团队)或重大创新团队,年均新申报上市药品15个以上、新申报上市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00个以上,新品新械上市前形成较为完善的专利布局和知识产权系统保护,形成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集群。
业内认为,从以上可以看出,生物医药产业已成为苏州市重点发展的产业,政策的数量以及内容也在随着行业发展方向而有所变动。在政策利好下,预计苏州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时代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集群建设。
近期,除了苏州,济宁市在充分调研、征求部门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多地做法,结合实际,在11月底也发布了《关于支持济宁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共8个部分18条政策措施,从创新药品产业化、中药发展、创新医疗器械产业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发展、创新兽药产业化、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医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等方面进行支持。
11月21日,上海市印发《加快打造全球生物医药研发经济和产业化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18条,明确指出要全面发挥上海龙头企业、科技设施、专业人才、临床资源、金融资本等集聚优势,进一步提高上海生物医药研发的经济贡献总量,打造全球生物医药研发经济和产业化高地。
业内分析认为,生物医药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而从目前来看,显然也已成为了多地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未来,在利好政策的不断助推下,我国生物制药行业发展预计将加速,逐渐迈入收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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