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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福音!中药配方颗粒11月起医保可报销

来源:制药网
2021/10/15 10:25:2142703
  【制药网 政策法规】中药配方颗粒是用传统中药饮片为原料,经现代制药技术浓缩制成的纯中药产品,既保证了原中药饮片的有效成分,又能满足医师辨证论治、随症施药,具有不需煎煮、直接冲服、疗效确切、携带方便等许多优点,广受患者的青睐。
 
  据了解,与中药饮片相比,中药配方颗粒存在着价格相对较高等问题,此前,山东、湖北、云南等地市曾试点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且地方政策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性。例如,河北省、浙江省、山东省等省份明确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级医保目录,并参照中药饮片的报销标准进行报销,云南省、贵州省等则是未明确是否纳入医保及具体报销标准,仅发布文件表示鼓励或者正在研究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级医保目录报销范围。
 
  有行业人士曾分析指出,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的困难主要有三点:其一,中药配方颗粒与传统汤剂等效性不明,效用方面有待进一步论证,这阻碍了中药配方颗粒进入医保;其二,无论是生产质量标准还是企业生产工艺方面,中药配方颗粒的安全性都有待考量;其三,中药配方颗粒价格相对较高,经济学评价受影响。
 
  或是基于上述原因,在国家层面,中药配方颗粒过去尚未被整体纳入医保报销的范畴。值得一提的是,近日有好消息传来:国家药监局披露,有关部门已决定适当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国家医保报销范围,今年11月1日起,广大患者有望享受到这一福利。
 
  另外,为了保障中药配方颗粒质量安全,国家药监局方面还表示,已组织国家药典委员会在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试点成果的基础上,综合已有研究积累的企业、科研机构提出的研究数据、药品标准草案,新颁布了160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这些标准涉及约1/3的常用中药材。后续国家药监局还将组织制定其他临床常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同时将持续提高产品质量,不断加强中药配方颗粒规范管理,促进中医药的传承创新与发展。
 
  随着国家药监局这一好消息的披露,地方也纷纷发文,支持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级医保。其中,湖南省还强调省药监局应当加强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的事中事后管理,对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实施延伸检查,加强对全省生产、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抽检和监测。省医保局应当加强对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对违规支付行为进行处理。省卫健委及省中医药局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处方调剂及合理使用的监管,确保中药传统饮片的主体地位。
 
  近年来,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发展迅速,随着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国家医保报销范围,业内认为将对其市场产生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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