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6月7日,上海公立医疗机构(部分)药品集中议价采购联盟服务网发布《上海公立医疗机构(部分)药品集中议价采购联盟药品集团采购和集中议价公告》,意味着上海新一轮GPO采购开启。
据悉,此次GPO采购规模庞大,经业内梳理,共计130家医疗机构、2754个产品参加采购,且产品涉及中药、化药、生物药三大类,几乎包含了上海医疗机构常规用药的所有产品。
另有统计称,此次采购金额高达325亿元。业内预计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氨溴索注射液、二甲双胍片,阿卡波糖片、门冬胰岛素注射液、氨基葡萄糖片、头孢呋辛酯片、奥沙利铂注射液等大品种,对应累计采购金额或过亿元,届时将给市场带来巨大的改变。
根据公告,此次上海采用综合评价法进行评审,将对药品质量+市场供应+临床专业+履约情况+价格降幅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且针对西药、中药设置不同的评审指标。其中西药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ATC)和给药途径,进行评审,中成药则依据功能主治分类和给药途径,进行评审。
从西药质量评价指标、中成药质量评价指标等各项指标来看,此次上海集采将紧抓质量,在不良记录评分项,公告明确近3年内在全国范围内,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抽检不合格或召回得-30分。这也意味着,如果出现质量不合格等相关问题,机构将无缘此次集采。
日前深圳GPO第二批目录采购也已经正式启动,涉及140个品种,154个品规。根据深圳发布的采采购方案,本次进行目录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采购,中成药、基础输液采购方案另行发布。
在评审方面,深圳将划分质量层次和评审分组,部分特殊情况按照以下规则区分为不同分组:①按照质量层次划分规则分为三个质量层次进行评审;②按照目录剂型整合规则中“目录剂型”及本次采购目录中“推荐剂量”进行分组。同质量层次、同通用名、同目录剂型、同规格的药品为同一个分组。捆绑品种按不同质量层次划分为不同分组;③目录剂型整合规则中“备注”列特殊说明的区别分组情况,按“备注”列区分为不同分组;④临床适应症完全不同的区分为不同分组。
另外,深圳还明确了限价制定规则,取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剂型、规格药品的全国低交易价作为限价,国家和省级集采价格除外。其中,广东省交易价指广东省平台、广州GPO和深圳GPO低交易价三者之间的低值;广东省平台有多个价格的,以近一个采购周期低的交易价为准。属于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取本品全国低交易价的0.9倍作为限价。
实际上,近年来,除了国家集采、地方带量采购,GPO也是备受业内关注的一种采购模式,除了上海、深圳以外,广西也已经实施GPO,通过GPO部分产品降价效果明显。业内预计,在医保控费下,GPO未来或将在更多的区域推开,并有可能形成全国性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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