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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后,药品带量采购或迎来“应采尽采”

来源:制药网
2021/2/2 10:44:4035198
  【制药网 市场分析】近日,国家发布了《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加速从国家层面推进地方带量采购工作。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应采尽采”,并设定了常态化的触发机制,如符合条件的药品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即启动集中带量采购。同时,意见还规定了属地化的、全链条的监管模式,特别强调对药品质量进行严格监管。
 
  在此意见发布后,不少业内人士惊呼马上全品种就要“一网打尽”全部带量采购。但也有不少业内人士则认为,至少在今明两年,地方带量采购的重点仍然锁定在“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
 
  这一结论的依据是,各种医药政策的制定具有延续性,在2019年11月国家印发的《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就曾有要求明确提出:2020—2022年,各地要抓住试点降低药价和取消耗材加成的窗口期,每年进行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价格,加大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力度,因调价增加的费用原则上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从文件结合目前带量采购开展情况来看,药品带量采购在这三年里还将处于稳步推进阶段,一段时间内,其重点工作还将是把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这主要是因为,虽然自2018年底以来,带量采购以及经历了四轮,即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即“4+7”试点)、试点扩围、第二批集采、第三批集采;但目前总计才有约150个品种进入带量采购目录。
 
  从集采品种数量上来看,与医保基金的上万亿药品价格支出相比,带量采购的采购量、范围仍然非常小,并且目前的采购量距离整体的战略采购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在这一背景下,扩大药品范围无疑将是下一步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的重要内容。
 
  业内分析认为,结合此前文件,2020-2022将是药品集中采购开展的关键三年。2020年处于探索起步阶段,2021年将是集采扩围、全国药品集采纷纷落地关键阶段,2022年将是收尾之年。而2023年,则或将成为“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的起步点。
 
  对所有企业来说,可能今年药价会很难,明年会更难,而2023年以后难度恐更非今日所能想。但无论多难,带量采购无疑已成为常态化制度。在此背景下,业内预计创新研发将成为药企发展的关键核心。毕竟带量采购的本质更多是推动医保资金的腾笼换鸟,以及对创新药研发的支持。未来,在药企销售能力重要性逐渐弱化后,药企需要重点发展如何提升临床疗效,并加速研发并推动创新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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