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市场分析】近日,全国大多数省份已经发文,确定将从11月起执行第三批药品集采,同时鼓励药企下调产品价格。
据笔者梳理,总共已有19省市明确执行第三批国采结果的时间,其中8省市均于11月1日起执行,分别是辽宁、江苏、山西、青海、贵州、重庆、河北、天津;另外11省市,宁夏、黑龙江、福建、河南、陕西、上海、海南、四川、江西、浙江、广东均于11月中下旬执行第三批国采中选结果——其中,较晚的是广东,开始执行第三批国采结果的时间为11月30日。
从整体来说,第三批国采中选结果在11月末至12月就已经基本可以实现在全国范围内落地,而根据此前的规律,上一轮集采基本落地后,下一轮集采就可能开始了。那第四轮国采又有哪些品种或将入选呢?
业内表示,目前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公认的规则是,一个品种的竞争格局达到3家以上,过评品种达到几十个,就可以开展带量采购。因此,其预计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数量均在3家及以上大品种将十分有希望入选,如拉米夫定片、左氧氟沙星、布洛芬片、利伐沙班片、替米沙坦片等。
其中,慢病类药或将成为热门品类。以糖尿病治疗药物为例,有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糖尿病市场规模约为695.9亿元,预计2030年,我国糖尿病治疗药物市场将达1167亿元。如此增速下,如肠促胰素类药物将有较大可能进入集采。
除此之外,中成药、生物药也或将被纳入下批国家集采范围。今年7月17日国家医保局网站发布过一条信息:7月15-1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司室召开座谈会,就中成药集中采购工作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研究完善相关领域采购政策,推进采购方式改革。
近日,国家医保局则对《关于加快银屑病等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建议》进行了回复,其中提到——目前正在研究生物制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
总的来说,虽然当前国家集采品种都是化学药,还未将生物药品和中成药纳入集采范畴,但如果把这两种药品也纳入进国采,那么将会对医药市场格局产生巨大影响,尤其是很多大金额、大销量的大品种。
那在此背景下,第四批药品国采,药企该不该积极参与呢?在业内看来,三轮集采过后,药企对集采政策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理解,包括对自身产生的影响等。因此随着国家集采政策更趋于合理化,药企更应积极参与集采。
虽然药企参与集采后,短期内因为大降价,利润可能会很低,但通过以价换量的原则也确保了市场份额,长期来看有望得到产能释放,带来业绩的增长。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未来药企应该更理性的参与集采,而不是一味打价格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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