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为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国家医保局要求根据《试点工作方案》,组织试点城市申报材料,于10月20日之前报送医保局医药管理司。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指出,国家医保局预计用1-2年的时间,将统筹地区医保总额预算与点数法相结合,实现住院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逐步建立以病种为基本单元,以结果为导向的医疗服务付费体系,完善医保与医疗机构的沟通谈判机制。加强基于病种的量化评估,使医疗行为可量化、可比较等。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本次方案公布的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Big Data Diagnosis-Intervention Packet,DIP),实际上就是过去的大数据DRGs。
据了解,DRG是一种按病组打包的定额付费支付方式,病人治疗费用“一口价”打包收费后,大处方、大检查、滥用耗材等行为,都会增加医院的成本,而不是提高利润,因此DRG付费会使医院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支出、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据悉,此前在浙江省就已有金华、衢州、台州3个设区市和德清、瑞安等县级统筹区开展按DRGs点数法付费的试点工作。结果显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初步达到“控基金”和“提质量”双目标。
而DIP与DRGs的区别主要其实就在于分组方式不同,DIP的分组方式更为简单,其结算单位就是组,而DRGs的结算单位是组以下的细分组,相对来说更加复杂。广东省佛山市是DIP典型试点城市。据佛山医保局披露,2019年上半年全市人次均总费用增长率为0.44%,同比下降90%,全市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而且区域点数法使得医院间互相竞争,大大提高了医院参与的意愿。
实际上,对于药企来说,无论是DRGs还是DIP,其逐渐在省级和市级逐渐推开,就将对医疗机构的付费改革产生进一步加速作用,也将带来整个医疗行业的重新洗牌。对于医院而言,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不仅会直接影响医院盈利,同样也会对医生的用药习惯产生影响。
而对于药企而言,目前留给药企转变经营思路和产品结构,以适应未来新市场要求的窗口期,已经很短了。药企接下去若想要更加顺利的发展,需要从利益驱动,转向思考产品的临床价值,从而改变产品研发思路,毋庸置疑的是,成本优势明显、研发能力强的企业,将会在这场未知的战争中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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