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广西召开了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绩效评估报告会。会上透露,广西探索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已取得新突破。
2019年以来,广西通过实施DRG付费改革第1个三年行动计划,激发了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成本的内生动力,在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22年8月底,广西15个统筹地区共1585家定点医疗机构实施DRG付费,覆盖广西74.27%的定点医疗机构和79.40%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
据了解,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主要是将病种病例分组打包付费,通过“总额预算,结余留用”等政策导向,能鼓励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医疗行为,减轻群众负担。其中,广西柳州市通过先行先试,就积极开展了“医保DRG付费综合改革下适合中医药特点的付费方式”试点,截至2022年5至8月,已开展疗效价值付费338例,减少医疗资源消耗近200万元,其中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约40万元,结余奖励医疗机构约160万元;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付费3997例,通过医保支付改革,医保付费向中医倾斜近300万
近年来,为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改革,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更好的满足人们对中医药服务的需要,其实各地都在加速探索中医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除了广西,在9月,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也提到,河南省将持续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探索实行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模式,遴选中医病种,合理确定分值,实施动态调整。
同时,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病种等实行按人头付费、完善相关技术规范等方式,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列为医保、大病救治等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含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8月,上海市医保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上海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为原则,按照“优势突出、临床成熟、疗效确切、安全可控”的原则,确定22个中医优势病种作为第一批试点病种开展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并选择此间22家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作为首批试点单位。
7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下一步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全省全面推广DRG、DIP付费,加快推进中医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广应用169种中医优势住院病种,按照全省统一的中医优势住院病种分值库推进实施中医按病种付费。
另外,广州也已将169个中医优势住院病种纳入按病种分值付费范围并在分值设定上予以倾斜,促进中医药技术的临床应用,通过医保支付方式的引导,更好地发挥中医在骨伤、皮科、妇科等专科治疗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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