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根据国家医保局文件,自2020年9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需要注意的是,《办法》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指出,有8类药不得纳入目录。
具体包括:预防性疫苗;滋补药品;保健药品;脱发、美容减肥等起增强性功能药品;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等。如果不能纳入目录,其实意味着这8类药医保将不予报销,简单的理解就是,零售药店不能使用医保卡刷卡销售了。
事实上,医保是我国基础的社会保险政策之一,而医保报销也是大家非常关注的事情之一。除了以上8类药不得纳入医保目录外,其实近年来可以明显发现,全国各地都有药品在调出医保。今年截止六月中旬,就已有江西、山东、北京、湖南、四川、广东、天津、浙江、安徽、广西等至少15个省市对地方医保目录增补品种剔除明确发文,4个省市对地方医保增补品种剔除给出具体目录或指导意见,更有不少省市已经公布了调出名单。
对此,业内认为,随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作为我国医疗卫生大买方和支付方的国家医保局,正在加速将医保资金腾笼换鸟,为医保药品结构调整打开腾挪空间。
实际上,这从医保药品正在较快的有出有进可以明显看出。如在大批药品调出医保的背景下,前段时间,国家医保局就公布了《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将与疫情治疗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用药、临床急需的创新药等纳入申报范围。
除此之外,在评审程序方面,本次调整还初次实行企业自主申报。今年起,目录外药品准入一律采取申报制,由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纳入评审范围。这也证明了,国家扩大医保药品范围的同时,在评审范围方面,也正在释放鼓励创新的信号,充分表明了支持创新药发展的鲜明导向。
总的来说,随着带量采购、医保目录调整的持续推进,仿制药、临床价值不高的药品的支付空间被压缩,创新药和临床必需药品的支付力度以及可及性提高,医药行业“腾笼换鸟”将加速,产业结构升级也将进一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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