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日前,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山西省医疗机构首批药品组团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X-YPDL2020-1)》的公告,决定对21个品种的注射剂实施带量采购。按照时间安排,4月27日~5月7日企业开始申报,中选结果将于5月25日揭晓。
山西省将对注射剂开展集采
据了解,本次集采涉及21款注射剂,主要是临床使用成熟、采购金额较大、竞争相对充分的药品,涉及抗生素、呼吸、血液、肿瘤等多领域。按品规统计,其中抗菌素占比40%,主要在院内使用。采购量为山西省平台采购总量的70%,采购周期为1年。在报价层面,要求以全国至低挂网价为天花板价格,但是至低价中选。业内预计平均降幅在全国低价的基础上将会达到50%以上。
对于此次山西省开启了全省定向带量集采,业内普遍认为,这是继湖南省抗菌药物专项集采,河北省两病门诊集采、福建省未过评药品集采之后,对于省级带量采购的一种新的尝试。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深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改革,探索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模式,着力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各地进行带量采购扩品种的自发实践。
例如去年11月29日,国家印发的《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要求,对未纳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范围的药品——各地可借鉴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经验,采取单独或跨区域联盟等方式,在采购药品范围、入围标准、集中采购形式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随后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也明确了药品耗材采购改革的时间表。要求到2020年,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
今年3月5日,国家新发布《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再次强调了,要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医保支付为基础,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推进构建区域性、全国性联盟采购机制,形成竞争充分、价格合理、规范有序的供应保障体系。
目前,从多个省市发布的相关政策来看,各地已经顺应政策,正在开始积极探索,并使其逐渐在业内成为了一种常态。这从江西针对未中标品种进行“双信封”招采、湖南和青海分别针对抗菌药、重点监控药品集中采购、河北分病领域集中采购、广西GPO等多种模式可以看出。
总的来说,按照目前趋势,国家将会继续大力推进、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打破各种利益藩篱,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扩大采购品种范围,并以此带动“三医联动”改革。未来,或还会有更多、更加科学的调整医保目录,逐步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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