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 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安全用药,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重大民生工程。7月25日,国家卫健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短缺药品分类分级与替代使用技术指南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参照《技术指南》,制订院内短缺药品管理规范,科学评估、合理选择替代药品,保障临床药品供应。
多地付诸行动建立短缺药品使用监测和预警平台 (图片来源:制药网)
为确保公众用药,有业内呼吁尽快建立短缺药品使用监测和预警平台。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的短缺药品监测和预警平台,加强短缺药品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动态清单管理制度,对短缺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全流程监测,及时发现医疗机构用药短缺的苗头性问题,妥善分析药品短缺原因,分类施策、分级应对。
笔者获悉,进入2019年以来,我国一些地区在短缺药监测方面也开始付诸行动。
江西将企业纳入短缺药监测体系
近日,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医疗机构短缺药品监测网络基础上,将药品生产、配送企业纳入监测预警体系,建立企业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报告制度。目前,已选取4家配送企业作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哨点。
据了解,纳入监测范围品种的生产企业、在江西省参与药品配送的所有配送企业全部被纳入监测预警网络。药品生产企业重点报告由于原料垄断和短缺、生产线改造搬迁、制剂价格等,以及其他原因导致药品减产、停产的品种。药品配送企业重点报告不能供应、供应量不足、供应不及时,以及难以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求的品种。
贵州实现短缺药信息直报系统全覆盖
贵州省在短期内实现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全国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全覆盖,建立起省、市、县、乡四级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以及省、市、县三级应对处置体系。贵州省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全国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从今年1月底的1家,迅速增加到4月的1848家。
山东省2020年建成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系统
《山东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0年)》近日公布,医保将逐步拓展在线支付功能,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项目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行动计划指出,2020年建成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系统,启动公立医院药品使用监测体系建设,力争实现五省市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信息共享。
广东拟实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
5月6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公布《广东省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行动方案》,对于备受关注的药品短缺问题,意见稿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实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审核处置、清单管理制度,定期发布短缺药品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开展短缺药品省级储备,逐步完善市级短缺药品储备机制,医联体、区域内牵头医疗机构自主或委托药品供应保障企业储备临床必需药品。对于临床必需、用量小或交易价格偏低、企业生产动力不足等造成供应短缺的药品,可通过市场撮合、定点生产、统一配送、纳入储备等措施保证生产供应。强化常态化市场监管,建立对价格异常药品及
原料药生产流通企业的监测预警机制,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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