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政策法规】药品短缺导致“一药难求”,是近年来经常发生的现象。治病不能等待,临床急需药品和特效药更是不可或缺。因此,强化短缺药市场预警,建立短缺药名单并及时更新,对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就成为了有关部门的重点工作。
今年5月10日,全国卫生健康药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全面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会议重点围绕基本药物、短缺药品、儿童药品、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等工作,奋力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5月2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短缺药品保供稳价近期工作。通报表示,近阶段,国家和省两级充分发挥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作用,持续完善多部门药品信息协同监测机制,多维度提升药品供应水平,不断提高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实际上,国家和地方近年来一直在不断出台相关文件,加强易短缺药生产及供应链监测预警,进行储备制度和灵活的采购方式,做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例如2022年8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就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短缺药品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生产储备监测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强短缺药品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的生产储备监测工作。
《通知》将对1236个短缺药品及生产企业、783个国家组织集采中选品种及生产企业进行监测。同时还要求,每月10日前,上述提及的1236家短缺药品生产企业和783家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都需要通过“短缺药品生产供应监测预警平台”,填报相关监测信息。
2022年5月5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等十四部门就联合印发了《贵州省第四批短缺药品清单和第二批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
2022年1月,工信部、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提出,要增强易短缺药供应保障能力,动态调整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加强易短缺药生产及供应链监测预警,建立易短缺药品供需对接平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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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认为,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更多监管文件预计将出台,未来这些法规政策将进一步保障我国短缺药的供应,为人民的用药质量安全和用药需求提供更周到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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