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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委联合发文!社会办医将迎来真正的高速发展期

来源:制药站
2019/6/13 13:58:2336767
  【制药站 政策法规】6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医保局等10部门联合正式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悉,十部委将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线,从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简化审批服务等6个方面入手,提出22项政策措施。
 
  具体涉及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推进“放管服”,简化准入审批服务;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分工合作;优化运营管理服务;完善医疗保险支持政策;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六个部分的重点工作。
 
  《意见》指出,各地要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一方面,《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拓展社会办医空间。
 
  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当地政府可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提供场地或租金补贴和其他支持政策。
 
  另一方面,简化准入审批服务。设置20张床位以下或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医疗机构,可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2020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出台简化不同类型医疗机构设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相关配套政策。
 
  其实,2015年,《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就明确提出,不得将医疗机构所有制性质作为医保定点的前置条件,不得以医保定点机构数量已满等非医疗服务能力方面的因素为由,拒绝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而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更多民营医疗机构有望纳入医保定点,强调优化医保定点前置条件,缩短申请等待时间。
 
  此外,《意见》还明确,要发挥三级公立医院带动作用。各地要完善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社会办医可以选择加入,综合力量或者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办医可牵头组建医联体,鼓励适度竞争。
 
  支持公办和社会办医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支持社会办医参加远程医疗协作网,提高诊疗服务能力。
 
  支持社会办医优先承接三级公立医院下转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业务,促进降低三级医院的平均住院日和运营成本,提高医疗服务率,使其聚焦三级医院医疗主业,建立医疗机构间合理的社会分工。
 
  社会办医承接三级公立医院的业务,建立医疗机构间合理的社会分工,社会医院加入医联体——这些举措和国家倡导的分级诊疗都有异曲同工之处。
 
  业内分析,随着十部委此次发文中关于医保、职称评定等政策的落地,结合互联网+医疗健康的风潮,社会办医将迎来真正的高速发展期。
 
  另外,通过此次《意见》,也可以看出国家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之大,与康复、护理、儿科、妇产科等专业领域有关的药企,可以考虑整体布局向基层和民营医院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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