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蒙标准物质 品牌
生产厂家厂商性质
北京市所在地
总有机碳溶液标准物质可用于日常分析测试、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标准物质和六次纯化水(经离子交换、反渗透、六效蒸馏)为原料,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非分散红外吸收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非分散红外吸收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四、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支20mL。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五、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编号 | 名称 | 标准值 (μg/mL) |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
BW 013025 | 总有机碳溶液标准物质 | 400 | 5% |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