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政策法规】在医药行业飞速发展的当下,创新药已成为人类对抗疾病、提升健康水平的关键力量。刚刚(8 月 12 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公示通过 2025 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及相关信息的公告》,这为创新药的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给广大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与福利。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及信息的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8月18日。
创新药,作为基于全新作用机制、分子实体或治疗方法开发且具有明确临床价值,在全球未上市的药品,其研发过程充满艰辛与挑战。往往涉及靶向治疗、基因编辑、免疫疗法等前沿技术,历经靶点发现与验证、先导化合物筛选、临床前研究、I——III 期临床试验等漫长阶段,有着高投入、长周期和高风险的特点,形象地被业界用 3 个 “10” 来形容,即 10 亿美元投入、10 年研发周期以及 10% 的成功概率 。然而,一旦研发成功,创新药便能代表着对疾病认知和治疗手段的根本性突破,为无数患者带来福音。
从此次国家医保局公布的数据来看,创新药发展有望迎来重要机遇。公告显示2025 年 7 月 11 日至 7 月 20 日 17 时,国家医保局共收到基本医保目录申报信息 718 份,涉及药品通用名 633 个,经初步审核,534 个通过形式审查。其中目录外申报信息 472 份,涉及药品通用名 393 个,通过初审的通用名 310 个,较 2024 年 249 个通过形式审查明显增加。这意味着更多创新药有机会进入医保视野,未来有望惠及更多患者。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目录调整中增设了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基本医保目录同步申报。公告显示,国家医保局共收到商保创新药目录申报信息 141 份,涉及药品通用名 141 个,经初步审核,121 个药品通用名通过形式审查。“基本医保﹢商业保险” 双目录机制从国家顶层设计层面,为患者获取创新药带来了诸多积极影响。对于一些因创新药价格高昂而望而却步的患者家庭而言,这无疑是雪中送炭。
从宏观层面来看,双目录机制使患者获取创新药更加便捷。以往,患者可能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寻找购买创新药的渠道,而现在通过商业保险,能够更方便地获取药品。同时,增加了药品的选择性。不同的商业保险产品可能覆盖不同的创新药,患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状况进行选择。更为重要的是,创新药通过商保报销后,叠加医保报销,患者的个人负担得到了进一步减轻 。
创新药纳入医保及商保目录,对医疗机构和医保基金也有着积极意义。对于医疗机构而言,能够更自由地选择和使用创新药品,从而促进创新药的临床应用;而对于医保基金,昂贵的创新药通过商保报销,减轻了基本医保的支付压力 。
近年来,我国在创新药研发领域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步。“十四五” 以来累计有 113 个创新药获批上市,是 “十三五” 期间的 2.8 倍,市场规模跨过了 1000 亿元大关;2023 年批准上市 1 类创新药 40 个,2024 年进一步攀升至 48 个,涵盖近 20 个治疗领域 。如今,医保政策的大力支持,更是为创新药发展按下了加速键。未来,随着更多创新药通过医保及商保目录的审核,患者将有更多机会用上疗效更优的创新药物,重获健康生活,创新药也将在提升全民健康水平的征程中发挥愈发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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