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政策法规】 近日,国家中医药局印发《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同时废止2011年发布的《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
新《规范》提出,以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患者为中心,以业务应用为核心,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持续推动医院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构建中医药特色鲜明、服务管理规范、系统安全高效、信息互通共享的智慧中医医院。
新《规范》要求,中医医院应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化医疗业务智能应用,重塑患者服务体系,优化诊疗流程,贯通诊前、诊中、诊后各环节,实现业务管理一体化、临床科研一体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创新中医医院医疗服务与管理模式,提升中医医院智慧化水平。
新《规范》提出,将电子病历数字化向门诊、药学、护理、麻醉手术、影像、检验、病理以及中医药特色治疗等诊疗环节拓展,全面提升临床诊疗工作的数字化程度,实现电子病历数字化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建立智能化的辅助决策系统和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传承及推广应用系统,积极开展共享中药房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智慧化建设,强化中医药特色治疗过程与质量的智慧化管理和控制。
新《规范》明确,中医医院原则上应按开放床位与人员比例不低于100∶1.5的标准合理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和技术人员,在开设互联网中医医院以及有第三方技术服务人员提供信息服务的情况下可酌情增减。中医医院应当将信息化建设与运维经费列入医院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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