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政策法规】5月2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对今年的医药集中采购作出新要求。
通知要求,在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基础上,加强区域协同,将条件具备的省级联盟采购提升为全国性联盟采购,并要求做好集采执行监测管理,公平对待各类经营主体,严防“地方保护”。
同时明确,将聚焦重点领域,积极推进2024年集采扩面。药品方面,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集采,做好胰岛素和前几批集采药品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国家医保局重点指导如下全国联采工作:湖北牵头开展新批次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和第一批全国中成药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山东牵头开展中药饮片联盟采购;河南牵头开展国家组织集采品种的可替代药品联盟采购;三明联盟开展肿瘤和呼吸系统等疾病用药集采。
耗材方面,国家组织开展新批次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和人工关节接续采购;重点指导江西、安徽、广东、浙江、福建、河南、河北等省份分别牵头体外诊断试剂、超声刀、结扎夹、冠脉切割球囊、血管介入等医用耗材全国联采工作。
通知强调,药品联采办、耗材联采办和全国联采牵头省份要认真组织并督促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各省份要鼓励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参加集采。同时,畅通供应和质量问题反馈渠道。
据悉,截至2023年12月,国家药品集采已开展九批,共纳入374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耗材集采开展4批。
其中,第九批国家药品集采共涉及41种药品,平均降价58%,涵盖抗感染、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胃肠道疾病、精神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急抢救药、短缺药等重点药品。其中,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来那度胺胶囊纳入集采后,每粒(25mg)从平均约200元降至15元,每月可节约药费3880元左右。此外,治疗胃肠道疾病的雷贝拉唑口服常释剂型、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干混悬剂等3个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价格明显降低。治疗心律失常的胺碘酮注射剂、用于抢救休克的多巴胺注射剂、用于催产的缩宫素注射剂等5种短缺药品和急抢救药品,通过集采稳定企业预期,实现保障供应、合理降价。
第4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覆盖人工晶体、运动医学相关高值医用耗材,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70%左右,其中,人工晶体类耗材平均降价60%;运动医学类耗材平均降价达到74%。政策落地实施后将进一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目前,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已从3月起在全国陆续落地执行。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也已在全国陆续落地。其中,河北省于5月8日正式执行了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采的中选结果,河北省、广东省、陕西省将于5月31日开始执行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价格。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全国各省份也将于6月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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