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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举措支持生物医药创新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12/14 9:01:1646818
  【制药网 政策法规】 为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近日,浙江省印发《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举措》,从布局高能级创新平台、聚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推动创新产品临床使用和应用推广、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创新审评审批机制、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未来产业发展等多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其中在高能级创新平台布局方面,举措提出争取更多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医学中心等国家级平台落地浙江省。
 
  措施指出,支持浙江大学、西湖大学、中国科学院杭州医学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创新发展,打造世界一流医学科研机构。积极支持西湖实验室、浙大余杭脑机交叉研究院争创国家实验室浙江基地。支持浙江省生物医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长三角医疗器械检测评价与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提升国家浙江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浙江医疗器械创新服务联盟等平台创新服务能力,鼓励企事业单位创建生物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举措提出,聚焦结构生物学及关键生物技术、脑科学与脑机融合、组学与精准医学、新药创制与高端医疗器械等战略领域,围绕重点方向,加强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科技项目部署。在生物关键底层技术、脑机接口、高端制剂技术、试剂原材料等关键领域实现突破,研发重大疾病防治前沿技术和方法,研制新型小分子药物、新型生物药、高端生命科学仪器、医学诊疗系统与装备、体外诊断仪器与试剂、高端植介入医用材料与器械等新产品、新装备。
 
  在推动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方面,举措提出,统筹全省临床研究资源,强化临床研究激励机制,将临床研究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与三甲医院评定的重要指标,仅用于临床研究(含临床试验)的病床,不纳入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DRGs 临床绩效体系等考评体系。研究型医院可用于临床研究的床位数量达到现有床位数的10%左右。对在临床研究成果转化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医务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允许其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核定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等。
 
  措施还提出创新审评审批机制,明确加强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建设,推进中药真实世界研究中心、医疗器械真实世界研究中心建设。支持“省管市建”“省市共建”,鼓励建设药品注册检验实验室等创新服务载体。在重点医药产业集聚区建设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
 
  措施还明确,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出加快推进现代中药创制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和省中医药研究院青山湖科创园区建设。深入实施局省共建中医药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级中医药科研项目。按照有关规定,遴选“浙产中药”产业品牌,支持疗效确切、质量可控、供应稳定的中药产品,在临床合理使用的前提下不纳入医疗药占比考核范围、不纳入排名限量目录和停药目录。加快推进“千方百剂”项目,支持中药新药和制剂研发转化,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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