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甘肃药监局发布通知,甘肃省和顺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因无法切实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中药饮片生产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被要求暂停中药饮片生产、销售。
据了解,今年甘肃省药监局已发布过多则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公示。如6月16日,甘肃省药监局就曾公告称:甘肃森源药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伊真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因自身原因暂停经营。其中,甘肃森源药业于公告之日起2023年12月12日暂停,伊真堂药业于公告之日起2023年11月24日暂停,停业期间企业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除了甘肃省,今年以来,安徽、辽宁等药监局也都曾发布通知称,有企业因不符合要求,被告诫、约谈、暂停生产销售。
6月,广东省发布了一则企业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公告内容显示,广州五洲全新医药有限公司、惠州市大川药业有限公司、惠州市新壹药业有限公司等9家药品经营企业因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被广东省药监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规定,采取了暂停销售(配送)风险控制措施。
4月,辽宁省药监局对沈阳清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涉疫药品专项检查,发现该企业药品生产存在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的行为。为有效控制药品质量安全风险,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局决定暂停沈阳清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前处理提取及颗粒剂的生产。
同月,安徽省药监局对亳州市芊荷药业有限公司的检查中发现不基本符合GMP要求,缺陷项目为严重缺陷:1项、主要缺陷:2项、一般缺陷:11项。该局对药企处以告诫、约谈、企业申请暂停口服饮片、毒性饮片生产等处罚。
要注意的是,除了药企被暂停生产、销售,今年药品因质量问题被暂停销售的也不在少数。如7月18日消息,国家药监局就在近日发布通告称,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10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生产的碳酸钙D3颗粒等49批次药品因不符合规定,已被暂停销售使用、召回。
总的来说,药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从今年以来,大批药企、药品因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被暂停生产、销售来看,医药行业的安全监管仍一直在加强,生产企业需严格按规范、标准生产才能在确保产品质量得同时,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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