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 2月22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发布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二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新增14家医疗机构。据悉,加上第一批的5家,“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合计19家。
名单显示,第二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共14家医疗机构,分别是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广东祈福医院,广州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深圳禾正医院,深圳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横琴院区),佛山复星禅诚医院,东莞松山湖东华医院,东莞光明眼科医院。
据悉,“港澳药械通”是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开业的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以及临床急需、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根据之前的政策规定,指定的医疗机构需为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以独资、合资或者合作等方式设置的医疗机构。
而此次发布的“港澳药械通”第二批内地指定医疗机构已经不限于上述范围,已经扩大了公立医院。
业内表示,这将有利于内地进一步引进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及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惠及更多患者。同时,这将有利于相关药企的药品、医疗器械等在内地提速上市,为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深度融合、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医药产业共同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支持。
此外有业内人士也表示,政策的推行,“港澳药械通”医疗机构名单不断扩容,有利于促进内地医疗机构与跨国药企、医疗科技公司的合作,加快各地医药标准的对接,加强医学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医药产品创新,实现大湾区医疗产业共同发展,推动大湾区医疗水平迈向标准化、国际化。
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港澳药械通”政策落地以来,截至2023年2月12日,累计获得批准急需进口药品23个(共46个批次),医疗器械13个(共15个批次),共惠及178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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