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政策法规】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临床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以为进一步做好儿童临床用药管理工作,提高儿科医疗质量,保障儿童用药安全。
据悉,《通知》指出,医疗机构要按照处方剂量精准调配儿童用药,特别是针对低龄儿童的药品调剂,鼓励开发可灵活调整剂量的新技术、新方法,加强个性化给药的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控制,减少“剂量靠猜、分药靠掰”导致的分不准、不安全等问题。
此外,《通知》提出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儿童用药遴选制度,做好儿童用药的配备管理。遴选儿童用药(仅限于药品说明书中有明确儿童适应证和儿童用法用量的药品)时,可不受“一品两规”和药品总品种数限制,进一步拓宽儿童用药范围。
医疗机构要落实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诊疗方案和药品说明书等,加强医师处方、药师审方、护士给药等各环节管理。要准确掌握用药适应证,以及不同年龄儿童的药物选择、给药方法、剂量计算、药物不良反应等,合理开具处方并经审核合格后进行调配。
医疗机构要加大药师配备力度,围绕儿童患者需求和临床治疗特点开展专科药学服务。其中,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的儿科以及儿童专科医院的小儿呼吸、小儿消化、新生儿、儿童重症等科室,鼓励安排1名经过培训的药师或临床药师驻科,与本科室的医护团队共同提供药物治疗服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覆盖儿童用药采购、贮存、发放、调配、使用等全过程的监测系统,加强药品使用情况动态监测分析,分析结果作为儿童用药目录遴选、药品临床合理使用等的重要依据。
儿童用药是指14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的专用药品,其对于药品剂量、安全性和口味等方面都有较为明确的需求,常见种类包括退烧药物、感冒药、祛痰止咳药、抗菌药物、助消化药等。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我国儿童患者总量不少,但与成人药相比,儿童药的投入产出比却不高,多数儿童药物是制药企业在生产成人药物之余,附带少量生产出来的。
儿童药生产往往具备小批量、多批次、工艺相对复杂、生产成本较高、新药研发周期较长、利润较低等特点,很多企业生产积极性不大,相关药物研究基础也较为薄弱。而随着利好政策的推动,儿童用药这一昔日“冷灶”正在逐渐烧旺中。
据悉,除了本次《通知》的发布外,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药品也涵盖22个儿童用药等。而目前相关部门也正在加紧开展对儿童药物注册申请的加快审评,不少药物正处在申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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