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市场分析】2018年11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全面实施。改革从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开始,扩展到全国,接连开展了第二批、第三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截至2022年7月已经启动到第七批。目前,随着集采工作的不断展开,集采产品种类已扩展到医疗器械、耗材等,产品种类、数量不断丰富的同时,“灵魂砍价”逐渐频现,药械价格水分开始持续降低。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底,国家医保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着眼于维护市场和临床用药稳定,组织接续集采,综合考量企业和产品的多方面因素,通过询价、竞价、综合评价等方式确定中选企业和中选价格。在此背景下,药械价格水分更是在不断被挤出。
据了解,青海省近年来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耗材集采,全面跟进国家组织集采、积极参与跨省联盟集采、牵头组织省级联盟集采,集采品种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更多药械虚高价格水分被挤压。其中,国家组织第七批集采60种药品和胰岛素平均降价48%,脊柱类耗材平均降价84%,省际联盟“三高药品”平均降幅57%,年节省采购资金10亿元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未来五年,青海省还将深入实施全民参保工程,健全多层次制度体系,完善待遇保障政策,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扎实做好医保基金监管,构筑医保服务支撑体系,加快实现医保制度更加规范统一、待遇保障更加公平适度、基金管理更加严密有力、医保改革更加协同深入、经办服务更加高效便民。
除了青海省,甘肃省也是全国落实接续集采较快的省份之一。此前,由甘肃省医保局组织的药品接续集采中,国家组织第二、第四批集采到期的44种药品全部接续成功,价格在国家首次集采降幅超过50%的基础上平均再降42.73%。按约定采购量测算,甘肃省每年预计可节约费用超过7000万元。
此外,药械领域给予回扣、垄断涨价等突出问题一直长期存在,这也造成了部分药品、医疗器械的价格虚高。为此,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明确将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以及公立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备案采购中,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操作规范》共分8个部分,对信用评价制度的原则、信用评价目录清单、落实企业守信承诺、采集记录失信信息、失信行为信用评级、责任分级处置、医药企业信用修复和信用评价制度的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内容都有着规定。
业内分析认为,在一系列医改政策、文件的助推下,未来药械价格“虚高”水分将不断被挤出。但要注意的是,那些创新能力、技术含量以及参与者有限的产品,预计无论定价模式是否改变,都能享受局部蓝海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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