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政策法规】 为提高上海研发创新的经济贡献总量,加快打造全球研发经济和产业化高地,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动能,上海市印发《上海市加快打造全球生物医药研发经济和产业化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措施》提出,到2025年,上海全球生物医药研发经济和产业化高地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研发经济总体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培育或引进100个以上创新药和医疗器械重磅产品,培育50家以上具备生物医药研发、销售、结算等复合功能的创新型总部,培育20家以上高水平生物医药孵化器和加速器,推动1000个以上生物医药专利在沪挂牌交易,新增布局5个以上生物医药市级工程研究中心,为100项以上高校和科研院所早期优质成果提供工程化验证及转化等创新服务。
到2030年,上海全球生物医药研发经济和产业化高地地位进一步凸显,研发经济总体规模进一步提升,涌现出一批在沪研发并上市的创新药和医疗器械重磅产品,集聚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生物医药创新型总部以及创新平台,研发经济成为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政策核心内容包括6个方面16条政策措施:第一个方面是提升研发创新能力。第二个方面是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新模式。第三个方面是引进和培育创新型总部。第四个方面是支持高水平孵化转化平台建设。第五个方面是提高生物医药知识产权交易活跃度。第六个方面是支持研发创新产品的上市和使用。
其中在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方面,政策主要是强化前沿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转化,从源头为研发经济发展提供策源支撑,共包括2条政策措施。一是加强原始创新能力布局。发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战略科技力量作用,布局若干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二是更好发挥临床资源集聚优势。依托市级医院医企协同研究创新平台信息化优势,加强医企协同对接。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企业合作建立创新联合体和概念验证平台。
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新模式上,提出了3条政策措施。一是优化创新药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支持政策。对满足上述条件的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资金支持。二是优化改良型新药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支持政策。对满足上述条件的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的15%,最高不超过750万元资金支持。三是优化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支持政策。对满足上述条件的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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