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政策法规】随着2004年《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颁布,医药电商的概念正式提出,药品的网络销售渠道也由此打通并得到不断发展。但与此同时,网售药品、互联网医疗相关乱象问题也应运而生。为了加强药品销售管控,近几年相关法律法规出台频率正不断加快,内容上也在更加细化。
近日,为进一步完善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有关政策,明确药品网络销售范围,国家药监局就组织起草了《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征求意见稿)》,并由药监局综合司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据了解,本次的禁止清单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后,对禁止网络销售的药品的进一步细化说明。其中,征求意见稿将网络禁售清单分为“政策法规明确禁止销售的药品”和“其他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药品”两大类。第一类包括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第二类包括注射剂(降糖类药物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19年12月施行的《药品管理法》,此次《意见》在之前提出的不得网售的七类药品基础上,新增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2个品类。
业内认为,清单中大部分的药品为处方药,以及特殊的剂型如吸入类产品、用药风险较高的药物。这些药物往往需要专业的医疗建议和医嘱,自行在网上购买可能引发一些不必要的医疗事故和问题;因而禁售也在情理之中。
从长远来看,对禁售药品做出详细说明不仅能很好地保护患者的用药安全,整顿互联网医疗环境;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便于企业及时规范自家药品的网络销售,自检的同时合理制定产品销售方式。
数据显示,近年来网上药店终端药品(化学药加中成药)销售规模逐年上涨,从2019年的100多亿元已扩大至2021年的300多亿元,年增长率均达两位数。因此,加强对网络售药的监管已成大势所趋。实际上,从此次意见的发布,不难看出国家已经在不断调整,促进网络销售规范化的同时使患者的利益最大化。
业内预计,未来国家药监局或许还将陆续出台更多配套文件或解释,并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与行业各方深度沟通,更好地规范网售处方药,促进合理用药。在此背景下,对于广大药企,和药品销售依托的网络平台、商家来说,做到合法合规,才是长远的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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