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市场分析】近年来,国家一直在进一步规范药店药品经营行为,尤其在“处方外流”趋势加快等因素影响下,这种趋势变得更为明显。与此同时,目前各地为推进药店持续往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发展,对于药店的抽查也在变得更加频繁。
近日,安徽亳州公开了全市在今年1月的药械流通监督检查情况。月报表显示,安徽亳州1月共检查药店(包括药品零售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233家,其中合格的药店共213家,合格率为91.4%。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在1月份,亳州共有6家药店因“(执业)药师不在岗”问题没能顺利通过检查,还有1家药店甚至被立案调查,其余5家则按照情节轻重被要求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目前,其实多地都有发文,明确省内完成执业药师配备的时间安排。如2021年6月24日,甘肃省药监局就发布了有关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通知对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做出了详细的要求。通知明确,省内部分少数民族及贫困地区可以暂缓配齐执业药师以外,其他地区务必要在明年年底之前完成执业药师配备。
同年,5月28日,青海省药监局也发布了《关于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就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管理有关事项做了相关要求,还明确位于西宁市地区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2022年12月31日前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位于海东市地区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2023 年12月31日前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位于海 南、海西、海北地区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2024年12月31日前 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位于黄南、玉树、果洛地区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2025年12月31日前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从以上来看,业内认为,随着各地发文推进执业药师配备政策,相关地区的药店只有按规定完成执业药师配备,才能保障自身正常发展。
当然,除了(执业)药师等问题,近期药店的另一高频问题出在防疫措施上。此次安徽亳州17家被要求整改的药店中,有1家被要求停业,原因正是防疫不力,包括这家药店在内,安徽亳州1月共有5家药店因未落实隔离式销售等防疫措施问题被要求整改。
除此之外,今年以来,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累计巡查零售药店407家,单日巡查覆盖率超85%。其中,共计发现53家药店未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该局对其中45家予以告诫,5家予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3家予以责令歇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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