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6月11日消息,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明药品稽查办公室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生产销售劣药,一家药企被罚3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福建某药企因生产销售劣药白鲜皮、前胡、炙淫羊藿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相关规定,本办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如下处罚:本办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劣药前胡2公斤、炙淫羊藿12.5公斤;没收违法所得9026.1元;处违法生产销售劣药白鲜皮、前胡、炙淫羊藿货值金额11707元的2.1倍罚款,计24584.7元。上述罚没款合计33610.8元。
今年以来,各省药监局公示的因为生产销售假劣药而被处罚警告的案例已不罕见,其中仅在6月份就有多家药企因产销劣药被罚。
例如,6月7日,湖北省药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5家药企因存在销售劣药的行为,被公示处罚;6月4日,四川省药监局一连发布了多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其中一家药企因销售劣药被处以警告;6月3日,湖北省药监局江西省药监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家药企因生产销售劣药被处罚;6月3日,江西省5家药企生产销售劣药被处罚;6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某药企因“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销售中药饮片”,违反了相关规定,被处以60万元罚款,并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相关法定代表人十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从各地处罚的动作来看,主要包括责令改正、警告、相关法定代表人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处以罚款,罚款金额高的达几十万元甚至百万以上。对于违规生产销售劣药的药企而言,可谓是得不偿失。
业内指出,药品经营企业应该明确假药和劣药的范围。其中假药的范围包括: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劣药的范围则包括: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对于生产销售劣药的情况,新版《药品管理法》也大大提高了药企的违法成本。其中在财产罚幅度上,生产销售劣药违法行为的罚款从货值金额的一倍到三倍提高到十倍到二十倍;在资格罚力度上,对假劣药违法行为责任人的资格罚由十年禁业提高到终身禁业;另外还增加了自由罚手段。对生产销售假药和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以及伪造编造许可证件、骗取许可证件等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可以由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五日至十五日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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