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市场监管总部发布3家药企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于2020年9月对某3家药企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2020年4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本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公告显示,这3家药企涉及垄断的产品为醋酸氟轻松
原料药,该产品主要用于生产醋酸氟轻松软膏、酊水,外用适用于对糖皮质激素有效的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特应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皮肤瘙痒症、银屑病、神经性皮炎等瘙痒性及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
其中,两家是能够生产、从事国内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的天津企业,还有一家是具有进口醋酸氟轻松原料药经销权的深圳企业,三家公司均直接从事醋酸氟轻松原料药的市场销售。国内醋酸氟轻松原料药的制剂客户相对稳定,三家公司均可以向醋酸氟轻松制剂客户进行销售。在地域市场方面,三家公司均在全国范围内销售醋酸氟轻松原料药,相关地域市场均为中国市场。
上述三家公司因参与达成并实施划分市场、固定醋酸氟轻松原料药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共累计被罚没5000余万元。
今年以来,因触“反垄断”红线而吃罚单的药企不为少数。据统计,上述3家药企已是年内第四起药企被处罚的案例。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1500多种化学原料药中,50种原料药仅1家企业取得审批资格可以生产,44种原料药仅2家企业可以生产,40种原料药仅3家可以生产。同时,一种原料药所对应的下游企业的相关药品批文有上百个。在巨大的原料药市场需求下,由于能够生产的企业只有几家,所以原料药单个企业市场份额大,垄断行为往往就很容易发生。
一旦原料药企业发生垄断,可能会造成药品价格上涨、用药需求紧张等局面。在对上述3家药企的处罚公告中,市场监管总局也提到,划分市场、固定商品价格,对市场竞争破坏严重,同时原料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
为了遏制原料药垄断行为,相关的政策不断出台,监管也越趋严格。例如,2020年4月,《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对于短缺药品清单、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中药品的价格异常情况,国家将加强监测预警,强化价格常态化监管,加大对原料药垄断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分类妥善处理药品价格过快上涨问题;再比如,2020年10月,我国颁布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2021年2月,《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重又明确提出,制定原料药等专项领域反垄断指南、豁免制度适用指南。
对于药企如何规避垄断风险,有分析指出,原料药企业的经营决策应慎重,做到合规化,避免触碰反垄断红线。业内建议,原料药企业在进行发展和扩张时,要及时对自身市场份额、市场地位进行客观评估,若处于支配地位,就应审慎决策,避免因过失造成垄断行为而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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