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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批医药新政,将对药店行业造成大影响

来源:制药网
2021/3/5 12:18:1548573
  【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年来,我国零售药店行业发展迅猛,有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药品零售市场总规模已经突破4000元,达到4002亿元,到2019年这一数字已增长到4258亿元,同比上涨6.40%。目前,随着处方外流的加速,我国零售药店市场发展仍在加速。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看到行业发展空间的同时,行业面临的政策监管等也在越来越多。据了解,2021年起,一批医药新政已经或即将落地实施,其中很多都与药店行业息息相关。
 
  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政策正式实施
 
  1月1日起,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政策正式实施,明确省级药监部门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前提下,可针对当前部分地区执业药师不够用、配备难等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并设置5年过渡期。此外,该政策还就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明确了多项处罚措施。
 
  业内认为,目前全国执业药师数量已接近57万人,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4.1人,已达到《“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4人的目标。但总体上执业药师队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部分地区特别是县级乡村地区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问题尤为突出。因此,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政策的实施,或将将有助于缓解执业药师短缺压力,也能够循序渐进实现执业药师全部配备目标,同时促进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和执业药师队伍健康发展。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点管理暂行办法施行
 
  1月8日,中国医保局发布《零售药店医疗保障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1年2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办法》明确表示要对零售药店进行定点管理政策,医保局在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协议解除等环节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符合规定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可以申请纳入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购药定点机构,相关规定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业内认为,与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布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删去了线上平台依托线下实体药店申请定点的条件,线下零售药店相较于互联网药店仍具有医保优势。对此,业内认为,在医保谈判和集采政策冲击下,院外处方药市场将成为未中标品种的新出路同时其市场也将进一步扩大。
 
  定点药店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2月1日,《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从多个层面对定点药店的确定、定点药店的运行管理、定点药店的动态管理、定点药店的监督等予以了规范明确。从整体来看,定点药店管理办法的出台,无疑是一项重磅举措,它将对定点药店的规范运行管理产生多方面影响。
 
  其中,“定点零售药店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配处方销售药品”的规定,将为定点药店带来更多处方外流市场红利;“零售药店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申请定点”的规定,则有助于缩短定点药店筹建周期。总的来看,定点药店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定点药店的发展将带来多方面持续利好。
 
  网售处方药有条件放开
 
  2020年11月30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完成意见征求。《征求意见稿》明确“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使用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争议多年的网售处方药,已开始出现松绑。
 
  业内认为,去年疫情的暴发,加速了这一议题的进程,正式稿或将在不久后实施。从新《征求意见稿》看,网售处方药已出现了由“禁”到“放”的转变。因此,业内预测,网售处方药开闸,将对线下药店带来巨大影响,或将加快药品零售电商化发展,同时也将加快药品零售行业的分化和格局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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