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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这些药不能医保报销了

来源:制药网
2020/9/15 11:18:44142660
  【制药网 行业动态】9月14日,陕西医保局发布《关于将部分药品调出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公示》。其中,被列入陕西省头一批消化药品名单的共63个药品,涉及氢氧化铝、莫沙必利、二甲双胍马来酸罗格列酮、曲安奈德新霉素、克霉唑、氨酚氯雷伪麻、阿莫西林双氯西林、复方头孢克洛、复方甘草、阿昔洛韦、葛根素、藿香正气滴丸、清热灵颗粒、消咳平喘口服液、双红活血胶囊等众多大品种、常见药品。
 
  另外,公告还显示,被纳入名单的药品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剔除出陕西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公示期为9月14日-9月19日。
 
  据了解,此次陕西医保局发布公示,调出63个药品,主要还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相关文件要求,按期完成陕西省增补的乙类药品消化任务。
 
  在2019版医保药品目录前,乙类药品的15%是地方目录可调整的权限,从而形成了所谓的“地方增补目录”。然而,2019版目录发布后,国家医保局就明确提出要废除地方增补目录,即“除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地方不再进行乙类药品调整,原增补的品种原则上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并优先消化被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品种。
 
  根据国家医保局统一要求,2020到2022年就是各省医保部门“消化库存”的过渡期。但实际上,笔者通过梳理发现,从2019年年底,各省就已陆续启动省级目录与新版国家医保目录的对接工作。
 
  截至目前,包括甘肃、宁夏、新疆、广西、浙江在内,共有20余个省份落地执行地方增补目录调出政策——其中,云南、湖南、吉林、天津、河北、安徽、西藏等地已经明确头一批调出地方医保的增补品种,大批品种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调出当地医保目录;此外,北京、宁夏、新疆、广西、重庆等地也同时公布了调整和消化时间。
 
  如今年4月22日,安徽省医保局发布《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消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在采用渐进调整平稳过渡的原则,3年内完成消化省增补目录,2020年12月底前公布所有消化品种。具体所有消化品种要等到年底才能公布。
 
  6月8日,重庆市医保局发布《关于重庆市逐步消化地方增补的医保乙类药品名单的公示》,也表示将在3年内逐步消化完地方增补的医保乙类药品。其中,重庆医保增补调整时间分为3个时间段,2020年6月起头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药品品种的药品将不再纳入全市医保报销。2012年1月1日起,批准文号为“药准字B号”、2019年在药交所无采购数据的药品等将不再纳入医保报销。
 
  总的来说,随着地方医保增补权限的取消,国家版医保目录的常态化调整无疑将成为药企重要的机会窗口期,今年的医保谈判竞价阶段将于10-11月进行,相关药企需要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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