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市场分析】日前,湖北省发布了《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在优化监管服务方面,《措施》提出,要“简化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审批流程和申请材料,审批时间压缩至2天以内。”
业内表示,这项《措施》意味着对非药店经营药品的放开,将刺激非药品零售企业如便利店、超市、养生店、保健品店等非药店,扩大销售范围,布局卖药。
据了解,去年金华市市场局就已发布消息称,12月起《金华市关于简化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工作的通知》正式执行,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程序得到进一步简化,于12月13日上午该市还成功颁发头张“申请+承诺”《药品经营许可证》。
今年3月20日,甘肃省药监局印发的《关于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和便民服务的意见》在“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便民服务”方面也提及,允许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商业主体在营业场所设置药品销售专柜,销售乙类非处方药,丰富群众购买使用渠道。同时,对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等有关审批备案管理事项,要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为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和便民服务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笔者了解到,如今内蒙古、甘肃、山东、北京、江西等地都已发布了类似的文件。事实上,如今众多省市对乙类非处方药经营企业的审批简化工作,也是顺应国家发展需要。早在去年8月份,国家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消费环境。其中,该意见第4条“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项明确指出,“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
目前,随着国家及各省区开始放宽乙类非处方药经营企业的审批权限,相关企业已经嗅到了商机,开始快速布局。以北京为例,在2018年年底北京市才出台相关文件,鼓励便利店开展售药业务。2019年年初北京计划在今年将在全市50家连锁便利店试点乙类非处方药、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
可是才半年时间,北京市就超过50家连锁便利店试点了该业务。而且,物美集团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他们计划在6月底就开到50家。当然,北京市试点的企业也不只有物美,截至去年年底,京客隆、屈臣氏、苏宁、中石化等诸多非药品零售企业早已在北京布局乙类非处方药的销售。其中,京客隆还是北京市头个试点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政策一方面在放宽非药店经营,另一方面却在管制药店。去年,国家药监局就相继发布了《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致使全国药店迎来大整治。
对此,业内认为放宽非药店经营范围,其实也是在给部分无法达标药店机会。在优化药店行业环境,加速药店整合的前提下,迫使一批药店挺进新业态。未来,药店在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可在一定的专业基础上,结合便利店、超市、养生店等的特性,向着生活便利类,或者大健康类转型,以便获得更多“活下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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