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有消息称陕西省药监局联合陕西省医保局开展了国家药品集采中选品种专项检查行动。值得注意的是,检查的重点将放在药品配送企业存在挂靠走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虚开增值税发票以及是否建立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体系。还有,医疗机构是否能完成全年任务采购量,并保证给药品生产企业及时回款等情况。据了解,此次检查将涉及到齐鲁、绿叶、石药、华海、科伦、扬子江等多家药企的重点品种。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药品集中采购不断推进,此番以陕西的监管为契机,今后药监局与医保局联手查处罚药品流通等领域的违规行为或将会全国复制,进一步促进医药行业改革。
实际上,今年以来,江苏、广西、陕西、安徽等多省都已陆续出台2020年的药品监督工作重点,其中也涉及到众多领域。例如4月2日,据山东省药监局消息,其已印发2020年全省药品市场监督检查计划,安排部署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其中,检查计划明确了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等5类检查单位的检查重点内容,紧紧围绕“购销渠道合法性、储运条件合规性”等可能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及疫情防控用药品、特殊药品等重点品种开展检查。
4月1日,四川省药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药品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也明确将加强药品零售使用环节,以及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环节质量监管,参与省局组织的监督检查。 同时,根据风险管理原则,对药品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依据风险分析加大检查频次、强化检查力度、实施延伸检查。 检查重点以集采中选药品、特殊管理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为重点品种,检查企业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情况。
从以上可以看出,目前国内药监部门正逐渐在转移工作重心,从之前的推进全国集采工作开始着重于药品监管。事实上,业内表示,这一转变早有趋势,在去年7月18日国家发布的《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中,就已明确提出药品监管部门将在药品产业集中、高风险药品生产聚集等重点地区加强药品检查工作力量,实施重点检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在药品生产聚集的地区加强药品检查工作力量,有条件的地方可分区域设置检查分支机构,实施就近检查和常态化检查等。
除此之外,意见还提出到2020年底,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将基本完成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制度体系建设。从药品到医疗器械,再到化妆品,三个检查序列,都将配备检查员,严查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总而言之,随着药品集采进入常态化,监管大检查也将成为行业的大势所趋。对于药企而言,不仅在生产环节要不断加强注意规范、加强管理,保证企业在日常生产管理过程中更加高效和安全,在销售流通等环节也要确保合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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