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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起又一省药品降价!消息传第三轮带量采购将至

来源:制药网
2020/4/20 10:33:0338492
  【制药网 行业动态】 药品价格虚高一直是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群众看病费用,加重了群众就医负担,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着力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药品都是由通过国家药监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而且通过了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虽然价格明显降低了,但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是有保障的,药品质量是有保证的。
 
  3月3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正式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上海地区中选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开启我国第二批国家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落地执行的序幕。据悉,上海、甘肃、河北、贵州、青海、宁夏、辽宁、陕西、山西、江西、黑龙江、广东、海南等多个省市已启动中选药品申报、挂网及价格调整有关事宜。
 
  如3月30日,黑龙江省医保局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黑龙江)非中选药品价格联动工作,经企业报价、公示、处理申诉质疑,于4月14日产生结果,共216个品规药品降价,平均降幅达26.6%,价格联动结果于4月20日与中选结果一同在黑龙江省执行。
 
  由此,黑龙江一些常用药大幅降价,如宜昌人福药业对乙酰氨基酚片(0.5g*10片)降幅达97%,杭州民生药业盐酸左西替利嗪片(5mg*14片)降幅达92%,还有降压药坎地沙坦酯片、治疗支气管哮喘药物福多司坦片、防治结核病药物异烟肼片等降幅都达到80%以上,药品集中采购再次带来重大利好,执行后将大大减轻患者用药经济负担。
 
  除了黑龙江省于4月20日起,有216个药品降价外,山西省也自4月1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执行32种中选药品降价结果。将参加带量采购的所有医疗机构相关药品50%—80%的历史使用量作为约定采购量,进行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并同步实施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建立中选药品使用考核机制、强化药品质量监管等措施,促进医院优先使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中选药品。
 
  在国家带量采购常态化的背景下,省级平台带量采购频现,成为倒逼更多药品实现大降价的主力。随着带量采购的持续深入,用市场份额换药价已形成共识,在把握质量红线的前提下,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品种纳入带量采购范围,迫使企业不得不大幅降价,挤压药价水分。
 
  第二批带量采购结果正在陆续落地实施中,而近日,又有消息传第三轮带量采购将至,相关部门已经在研究药品清单。
 
  业内表示,下一批带量采购至少会有三个扩大:
 
  一、扩大范围。从目前的试点城市的经验看,带量采购基本上是成功的,后续会直接全面推开。从全国的角度看,是扩大至所有的省,从省的角度看,是扩大至所有的市,从市的角度看,又可能会扩大至不同级别的医院和零售药店。目前已经有些城市试点零售药店参与集中带量采购。
 
  二、扩大品种。随着过评品种的增多,纳入集采的药品品种数量会进一步增加, 预计集采品种规模会一批大于一批。
 
  三、扩大基础性工作。推动调研成果制度化,实现对地方招标采购工作的一体化、标准化技术指导——这些工作有利于提高集采工作的质量,因为集采哪些品种、怎么扩大范围、采用什么政策,都需要经过信息的收集,只有解决数据问题、政策依据问题,才能使出台的措施更具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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