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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药品定价权将转交医保局

来源:制药网
2020/3/25 13:43:1237374
  【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国家发改委颁布新版《定价目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对比现行现行版本,新版定价项目缩减近30%。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机构改革调整定价部门”:将“精麻药品的定价部门由“价格主管部门”修改为“医疗保障部门”,将“公民临床用血的血站供应价格”的定价部门中“卫生计生部门”修改为“卫生健康部门”,尤其是精、麻药品定价转交医保局,这一主要修改项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
 
  定价权转交,特殊药品或大降价
 
  据了解,自2018年年初国家发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医保局就作为国家层面的独立医疗保障机构进入公众视野;而在同年5月3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后的两年时间里,国家医保局多方面实施医保控费,特别是药品集中采购,直接对接企业进行谈判,使药企大幅度的让利,让虚高的药价有了有效的缓解。
 
  但其中有一类特殊类药品,如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由于受国家管控,价格却依然高昂。实际上,为了促进这类特殊药品药价合理,在2019年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就提出过要对麻醉药品和1类精神药品价格统一实施过渡性调整。
 
  而近日,新《定价目录》明确将精、麻药品定价转交医保局,医保局大权掌握后,从医保控费的全局出发,此类药品的价格是否会被降低?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了业内关注的焦点。对此,有业内专家认为,“现国家发改委将精麻药品定价转交给医保局,虽然仍旧由政府定价,但为节约医保资金,也许对精麻药品高昂的价格是一个转折点,预测此类药品的价格会有所下降。”  
 
  医用耗材采购定价权移交医保局
 
  事实上,近年来医保局在医药改革中拥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除了近期,“精、麻”药品定价权被转交医保局外,此前随着国家《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下发,医保局和药品耗材企业直接结算货款,也将和带量采购一起开始全国推开。在医用耗材采购定价权移交之后,医保局将开始进行购销领域结尾环节的闭环管理—货款结算权。
 
  据了解,福建省在《意见》发布之后,就头个明确表示了2020年的医保改革计划,把全省扩大耗材货款医保统一结算纳入其中。由此也可以预见,今年落地的省份将不在少数。其实从去年开始,全国多个省市已经开始有推进苗头,而今年这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势头只会更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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