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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别再随意定价,医保局要严管了!

来源:制药网
2019/12/10 11:46:1740166
  【制药网 行业动态】12月6日,国家医保局对于医药行业种种乱象,特意开展了一场关于公立医院集中采购环节诚信体系和惩戒体系建设的专题研讨会。并在会议当天,正式发布了《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将综合运用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成本调查、提醒告诫、信用评价等手段,建立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把信用激励和惩戒作为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手段。
 
图片来源:制药网
 
  此外,该意见还强调,要发挥医保对药品价格引导作用,坚持“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方向,促使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而且,还要完善对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强化对医保基金支付药品的价格监管和信息披露,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按照以上要求,除了药价制定要合理,医保局还将通过集采、医保支付等方式管理药价。从目前形势来看,或可理解为降低偏高、较高价格的药品。
 
  其实,医保局对药价的管控早有行动。暂且不说带量采购、谈判议价等,今年以来,零售药店的采购、定价就已逐渐形成统一化。如5月,山东医药集中采购发布通知,明确定点连锁零售药店,可在山东省药品集采平台网上采购药品。7月,上海市药事所开展“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要求生产企业填报“十五省市采购价”,审核通过后,按步骤分批次推送至定点药店开展议价。
 
  而不久前,为完善药品价格市场竞争机制,保障参保群众对药品价格的知情权、监督权、选择权,引导经营者合理制定药品价格,泉州市医保局更是出台了便民新举措,建立《常用药品零售价格信息监测与发布制度》,对泉州市15家医保定点连锁零售药店100种常用药品进行价格监测,按季度更新、公布药品零售价格,让群众及时查询各类药品价格信息。通过“价比三家”,选择零售药店购药,减轻用药负担。
 
  事实上,国家医保局自成立以来,就集中了定价、招标采购以及监管职能于一身,但过往对于药品定价的管理,主要集中在医疗机构。而从目前国家医保局职能履行情况来看,对于药价的管理,从医院渗透到零售市场则已经是必然的结果,在保障市场竞争的基础上,未来零售药店常用药价格必然要接受监督,尤其是垄断涨价、串通涨价等市场行为也将受到重罚。
 
  未来,随着监管职能的逐步落地,零售市场的药品定价以及医保基金管理,也将接受全面监督,不能再随意定价、涨价,从而真正保障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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