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12月3日,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印发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配套措施的通知》。文件从带量采购医保支付、保障使用等多个环节都预设了详细的配套措施。值得注意的是,黑龙江医保局对回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首先认定医疗机构是药款结算的第一责任人,按合同从收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天。逾期不回款给预警,此后5个工作日依然不回款,将用停医保作为惩戒。
医院回款周期长是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去年就有中部某省的医药行业协会调研了8家有代表性医药商业企业,结果表明,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回款账期有的长达960天,违反国家要求30天付款的32倍,欠款金额高达8600万元。据调查,某省辖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平均账期都在640天左右,合计拖欠样某商业公司药品款高达2.8亿元。而基层医院也是如此,县级市基层医疗机构,回款时间长达400-500天,拖欠某商业公司药品款1000万元以上,有些基层医疗机构回款时间竟然长达36个月。
其中,有些医院的确资金周转困难,有的是打款流程所致,当然也有医院将药款用作他途的现象。据了解,部分地区的付款流程是医保把资金打给医院后,医院打到支付中心,支付中心把钱又打到财政局某个部门,然后相关部门审核配额之后,再打回支付中心,然后由支付中心打给企业。相对较长的流程,客观上也导致医院回款慢。但也有些医院因为做基建,修新院区、修住院大楼等原因,将账期往后延,甚至在以前审计监督不严的时候,还有医院还把这些钱拿去做理财。
总之,医院回款老大难的问题一直是个普遍的现象,回款周期长甚至成为了行业里的“规矩”。虽然医药企业的呼声不曾间断,但回款问题还没得到根本的解决。这主要是由于目前医院处于强势地位,很多企业被拖欠货款也只能忍气吞声,因为你不愿供,自有商业愿意供的,还有恶意让医院拖付款的延长自己的帐期,拖垮小企业的。这也导致部分企业,经常面临着非常大的市场风险。这一拖欠行为,从短期看将影响企业经营效率,长期看,或许还会损害患者的用药质量和安全。
因此,对于此次黑龙江医保局利用医保杠杆促使医院回款正常化,有企业人士表示,“不回款、停医保这个惩戒力度比较大,相信会对医院回款有较好的效果。”事实上,无论是带量采购的国家文件和地方性的配套措施文件,都不断在对回款做出严格要求,严查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药款问题。例如,此前“4+7”带量采购上海曾出过补充性的文件,要求协议签订5工作日内付一半货款。
而在8月16日,甘肃省卫健委发布的《甘肃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行业作风违规问责管理办法(试行)》中,也初次提出,公立医院拖欠货款并被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的,医院主要负责人将被上级部门予以职务调整。并且,将及时回款与医院负责人自身职务直接挂钩,一旦存在严重拖欠货款,将面临降级处理。这将很大程度上提升医院回款的积极性。
还有早前,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过一份《湖北省公立医院拖欠民营企业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要求,清理全省各级公立医院对民营企业超出合同规定时间,未支付的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药品耗材采购合同款。
一直以来,部分药企和药商被医院拖欠货款真是有苦难言。但随着带量采购为行业带来越来越多的改变,以此为突破口或许医院拖欠货款的问题,或许能随着一整套改革的实施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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