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 11月21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卫健委联合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s点数付费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区市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在12月15日前,结合当地实际,会同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制订实施细则,确保2020年1月1日颁布实施。
事实上近年来,行业内能引发广泛关注的除了4+7带量采购之外,应该就是关于DRGs的讨论了。既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备受关注的DRG两份重要标准之后,浙江省公布将成为头个全省统一实行DRG点数法付费的省份,更是直接证明了DRG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已有了实质性进展!
浙江将全省推行DRGs点数法支付,其实早就有迹可循。2016以来,先后已经有金华、衢州、台州3个设区市和德清、瑞安等县级统筹区开展试点工作。如2016年7月,金华市就在市区7家主要医院启动实施医保“病组点数法”付费改革,以按DRG付费为核心,综合运用总额预算、疾病分组、点数记分等多种手段,开展多元复合式付费改革试点。2017年7月,金华市区49家住院医疗机构全部实施“病组点数法”付费改革。2017年9月,金华被列为浙江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仅有的试点市。2018年,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全部按“病组点数法”进行医保支付,形成疾病分组634个,实现全市住院病种全覆盖。
而在今年7月17日,浙江省举行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新闻发布会时,就公布了《关于推进全省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意见》。《意见》表示将以全面建设县域医共体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总额预算管理;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DRGs点数法付费;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逐步推行按床日付费;对门诊医疗服务,探索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按人头付费。
那浙江将全省推行DRG点数法支付,又会对医药产业产生何种影响呢?这得先从DRG点数法到底是什么说起。不同于医保现行对医院按项目付费的结算办法,DRGs点数法是按照疾病种类、严重程度、治疗手段等因素,先把疾病分为若干组,然后根据历史数据设定每组的点数,医院每收治一个病人就能得到相应点数,每一个点数的价值(即点值)是根据医保基金年度支出总额除以本统筹区所有医院的总点数得出的,年底医保部门根据各家医院得到的总点数乘以点值,计算得出每个医院实际应得费用。就相当于以前生产队计工分,“医保定工分、医院挣工分”。
以前医院长期推行按项目收费制度,是医院为病人提供的医疗服务越多,其获得的补偿越多,容易引发过度用药、过度使用耗材、过度服务。而DRG点数法支付,直接改变了医院盈利的模式,治疗同样的病例,医院需要降低医疗成本才能实现盈利。而医院需要降低医疗成本才能实现盈利,未来必然会对医生的用药习惯产生影响。而浙江作为医疗大省,明年全面实施DRGs之后,这种影响将显现。
但在普遍影响之下,也还是会有一些企业受益。DRGs之下,医院节省医疗费用的行为,难免导致病人得不到完全治疗,会有谋求DRGs付费之外的医疗、保健需求。一些试点医院的做法是,如病人提出要求,让病人到门诊开药或做检查,或接受第三方医学检验报告。一些病人也会选择到药店购买OTC药品,这给医保之外的创新药、第三方医学检验、OTC药品带来增量。所以,创新药、第三方医学检验、OTC药品等或将受益。
而从总体看来,短期内一批生产治疗性用药的国内药企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时机;长期来说,产品质量优异且成本优势明显,资金雄厚且研发能力强的企业,终将在市场角逐中胜出。
如果说“4+7”带量采购是以降低药品价格控制医保费用是以点突破的话,那么DRGs则是从基础搭建的层面,改变医疗行为,降低不合理用药比例,促进药企提升产品价值,以达到医保费用可持续的目标。未来,DRGs在浙江省的全省推行,无疑将会对日后DRG在全国范围实施,提供重要的样本借鉴意义和促进作用。企业需要对行业内部将会发生的变化有清晰认识,积极应对,并明确公司的长中短期规划。更要多研究、学习,不能固守原来产品、模式,无论生产企业还是经营企业,都要去主动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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