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政策法规】 近日,《关于印发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在部分医院挂出。与2018版通知相比,今年的文件突出了杜绝药房托管、落实4+7城市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年度采购量、加强辅助用药监管、处罚搭售药品等举措。
另外今年的《工作要点》,又再次规定了实行医药代表院内登记备案管理,规范医药代表院内接待制度。《工作要点》指出,规范药品临床使用。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确保试点城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使用“4 + 7”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严厉处罚搭售药品行为。实行医药代表院内登记备案管理,规范医药代表院内接待制度。
据了解,2018版的文件提出,2018年就要推进实施《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医药代表从业行为,改善医疗服务环境,药品生产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公开其医药代表的备案信息。医药代表必须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符合要求的医药代表院内接待流程,确保医药代表的院内行为有记录、可监控、能公开,改善医疗服务环境。要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巡查监控制度,对于未按照院内要求开展工作的医药代表要坚决劝离。
业内表示,2019年,新版《工作要点》在旧版的基础上又重申了此规定,或许意味着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又要出现新的进展。
医药代表的不规范行为向来是近些年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打击的重点,此次《通知》也不例外,《通知》要求,实行医药代表院内登记备案管理,规范医药代表院内接待制度,同时,严格规范医学协(学)会、医疗机构、 医务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的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行为。推动建立学术合作事前公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的 全流程管理制度。
据了解,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披露一则医药代表卷入非法出售发票案件,多家医药公司被涉及。业内表示,虚开的专用发票,或者被用来抵扣税款,少缴增值税,或者被用来骗取出口退税,都是性质恶劣的涉税犯罪行为。多家医药代表不合规交易被处罚,这也说明了国家的决心。
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共查处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企业108970户,定性对外、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582.5万份,涉案税额1108.93亿元。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日趋严格,如接踵而至的“两票制”、“带量采购”,以及院方自发的软政策等,医药代表的日子不太好过。
据某“4+7”目录内药品代理商医药代表表示, “2019年开始,我们没有收到任何销售费用支持。我们谈论这些药品时用的是‘维持销售’,早已不谈‘销售增长’”另外有医药代表也表示,“虽然政策并没有落在我们头上,但管理层仍在积极尝试一些新的管理方式和销售方式。在这个大趋势下,谁也无法确定后续的变化?”
对于医药代表为什么日子不好过,有分析人士从内因和外因进行了分析。从外因看,医保的巨大压力下,政策已成为促进药企改革的主要动力。两票制后药企还能以高开发票,代理公司把自然人吸收为员工,或是把成本嫁接给消费者的方式保证医生、医药代表的利益,而带量采购则是一招降维打击,对于涉及药品的销售市场,已经完全没有药代生存的空间。
从内因看,医药销售的管理一贯是以粗放式管理著称。不同药企药代跟踪的医生所属科室不同,流通次数不同,要求的周期也不同,时间从两周到两个月不等,所以各药企对销售的KPI考核一般以结果导向为主。
2018年,在带量采购试点还未正式开启时,就有药企相关负责人披露,公司整个业务模式做较大调整,已经没有医药代表这一职位。而随着2019年各项政策的推出,医药代表更是迎来巨大的危机,日子比较难过。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