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站 行业动态】日前,唐山市印发《唐山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解决执业药师短缺问题,科学规范执业药师远程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等药事服务工作。
执业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人员,主要负责审核医生所处方的数种药物中有否出现药物相互作用,并根据病人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病人建议较适合他们的药物剂型、剂量。同时教导病人服用药物时要注意的事项和服用方法。
近年来,随着执业药师门槛的提高,以及为响应政策,推动行业规范发展,目前各地的药店大检查正在火热进行,对执业药师“挂证”等行为坚决取缔。
而在执业药师“挂证”的背后,实际上也是执业药师短缺问题的体现。根据《“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要求,到2020年,执业药师服务水平要显著提高,健全执业药师制度体系,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每家店必须有2名以上的执业药师,2015年新开的药店要具备2名以上执业药师才可注册。”业内表示,然而现实情况是,国内的执业药师缺口很大,并且用药服务依然不到位、不合理用药现象仍有发生,如何填补执业药师缺口,指导患者合理用药成为问题。
因此,此次《通知》的发布从一定意义上有利于改善药师短缺的问题。其中提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实施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应成立远程药事服务机构,隶属质量管理部门。
设置远程药事服务岗位,从事远程药事服务的人员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负责纳入远程药事服务体系门店的处方审核、用药咨询等药事服务工作。
远程执业药师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以10家连锁门店为基数,至少配备3名远程执业药师,每增加10家远程门店增加1名远程执业药师。纳入远程药事服务门店不足10家的按照10家计算。如有经营中药饮片的远程门店,配备的执业药师中应有执业类别为中药学的执业药师。
那么,是否所有的执业药师都能任职远程药事服务岗位呢?文件明确,法定代表人、2家门店以上(含2家)或门店与总部为同一人的企业负责人、连锁总部从事质量管理和验收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这些人员虽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但不得任职远程药事服务岗位。
目前,除了唐山市出台远程审方标准以外,广东、湖南长沙、山东、四川等多地特已开通远程审方。
另外,还有部分城市正在探索多点执业模式。例如,5月24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通知》,其中鼓励执业药师、药师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在药品零售企业多点执业,作为驻店执业药师不在岗的补充。广东、成都等地此前也都有对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进行探索,进一步弥补执业药师短缺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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