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药网 行业动态】12月14日,业内流传出上海药事所明确4+7中选后的执行细则,其中提出:对于非集采地区的价格联动,药事所可出函(只针对中标企业/中标产品):基于采购模式不同(不带量),预付模式不同,建议不采集4+7集采价格,并盖药事所公章。各企业政府事务部要做医保局工作,鼓励企业发声。
这也意味着,上海不建议带量采购的价格联动。
实际上,自从“4+7”带量采购启动后,带量采购的价格是否联动一直是业内非常关心的问题。
因为中标企业将拥有21%左右的全国市场份额,如果进行价格联动,4+7城市的中标价很大可能会成为全国参考价。
在此背景下,如果药企为了保住市场份额进行降价,但一旦亮出地板价,将直接影响其他城市的招标价格,这对于药企而言就是放弃左手还是右手的选择。并且由于存在量的差异,药企的价格体系将难以维持。
目前,大多数企业还处于观望状态,不过有部分省已经有所动作。
据悉,安徽省近期将开始价格联动。业内透露,安徽将组织专家开展针对4+7中标品种的议价。具体做法是:随机从不同医院抽取副以上的专家参加议价,每组N个人员分别来自不同的N家医院,一位组长。企业则派出不超出3人参加,针对独立的产品进行议价。
同时要求,医院必须使用谈判议价产品,医院必须确保带量采购产品的80%采购量,如果医院执行过程中有问题,药企可以直接向有关方面投诉。
这也就意味着,医院必须采购带量采购的药品,并且谈判议价产品不允许医院开展第二次议价。
业内解释说,这次议价的价格与4+7价格联动不同。“安徽省本次议价只作为安徽省医院采购价,不作为外省参考价。”但安徽省这个动作如果真要落实的话,不免让业内觉得,“不作为外省参考价”有点站不住脚。
除了安徽以外,早在4+7采购前,山东、四川等省份就明确要对省市联动、价格跟标。
例如,9月26日,山东省发布通知,将分批对该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价格信息进行动态调整,对"按低价药途径挂网"的药品进行价格联动。
其中明确价格联动规则:自愿承诺执行该产品近一轮省级集中采购产生的全国低中标或挂网价格的,列入 “公开目录”;不承诺执行该产品近一轮省级集中采购产生的全国低中标或挂网价格的列入“备选目录”,同时取消“按照低价药途径挂网”类别。
不过业内普遍认为,4+7带量采购应该是全国联动。另有专家表示,在充分的前提下,鼓励非中选地区在采集中选价时,"模式和“价格”一起联动。
另外据悉,“4+7”中选结果落地的各项配套措施近期就会对外公布,并将与中选结果同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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