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药网 行业动态】12月14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2018年山东省关于公布药品信息调整(第二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根据《关于调整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部分药品信息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对药品信息调整(第二批)予以公布。
调整的范围包括,规定应执行“两票制”但未承诺执行“两票制”的药品,以及2017年7月16日前在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2017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5日没有交易记录的药品。
具体来看,其中12个用量大的药品被限制使用,488个未执行两票制药品被屏蔽交易,91个药品彻底清出省平台。
《关于调整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部分药品信息的通知》中对挂网药品的处理有着一些规定。
例如,规定应执行“两票制”但未承诺执行“两票制”的药品,暂时屏蔽其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信息。屏蔽半年以上,仍不承诺执行“两票制”的药品,经公示后,从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目录中清出。
未承诺执行“两票制”的药品,屏蔽半年内,企业可根据2017年9月19日平台发布《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递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解除屏蔽。
也就是说,规定应该执行“两票制”但未执行的药品必须在半年内执行,根据相关要求递交材料,否则会被清理出采购平台目录,失去药品市场。
药品在省平台挂网的其他调整范围内的药品暂时屏蔽其在省平台的信息。
另外,未交易药品信息屏蔽期间,医疗机构确有采购需求的,由该医疗机构按院内采购程序研究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后,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在省平台单独开放,进行点对点临时采购,该产品只允许提出需求申请的医疗机构网上采购;如有不少于五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时采购,且在省平台已产生点对点交易记录的,经审核后解除屏蔽。
这也意味着,规定期间因没有交易而被屏蔽信息的药品,如果医疗机构有采购需求的,可以申请后进行单独开放进行网上采购,如果有多于五家二级或以上的医疗机构临床采购,则也有机会“翻身”,解除屏蔽。
《通知》显示,被暂时屏蔽的产品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将不能进行网上交易活动。
重新开放的屏蔽产品,在网上采购交易活动中,医疗机构需要严格把关,认真核验企业资质和产品资质的合法性、有效性。
所谓药品“挂网采购”,本就是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网上采购信息平台,在招标办公室制定的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高价者淘汰,低价者按价格由低至高确定入围药品品种,再由生产企业通过信息平台与医院签订供货合同的过程。虽然药价低了,但其产品的质量还需要严加把关,才能确保其安全性,避免出现低价低质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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