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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典医用级微晶纤维素
新药典医用级微晶纤维素
微晶纤维素一般冻干者密度较低,用喷雾干燥者密度较高。含湿量约为5%。微晶纤维素在水中可分散但不溶,在稀酸、有机溶剂和油中不溶,在稀碱溶液中溶胀,部分溶解。在水中分散微晶纤维素粉,得白色透明凝胶或膏,除极稀者外,放置多年仍然稳定。
微晶纤维素主要用作无热量的食品添加剂、医药赋形剂和分散剂、薄层色谱和柱色谱填料、染料和颜料的载色剂、热固性树脂和热固性层压材料的增强填料、涂层、乳化剂,也可用于水基油漆和陶瓷工业中。
本品系含纤维素植物的纤维浆制得的α-纤维素,在无机酸的作用下部分解聚,纯化而得。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状粉末。
【检查】酸碱度 取电导率项下制备的上清液,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5.0~7.5。
氯化物 取本品0.10g,加水35ml,振摇,滤过,取滤液,依法检查(通则0801),与标准氯化钠溶液3.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3%)。
淀粉 取本品0.10g,加水5ml,振摇,加碘试液0.2ml,不得显蓝色。
干燥失重 取本品1.0g,在105℃干燥3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7.0%(通则0831)。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 取本品1.0g,加氢氧化钙1.0g,混合,加水搅拌均匀,干燥后,先用小火烧灼使炭化,再在600℃炽灼使*灰化,放冷,加盐酸5ml与水23ml使溶解,依法检查(通则0822第一法),应符合规定(0.0002%)。
【类别】药用辅料,填充剂和崩解剂等。
【贮藏】密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