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让每一盒药都留下“数字足迹”,药品追溯码赋能医保基金监管,能更好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
药品追溯码一般以条形码或二维码形式,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通常由一系列数字、字母和(或)符号组成,标识在药品包装盒的显著位置,是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时就被赋予的身份标签,若在流通过程中出现重复的药品追溯码,就存在假药、回流药以及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
根据国家医保局新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28日,全国已归集药品耗材追溯码数据31.27亿条,涉及29.68万家定点医疗机构、49.72万家定点零售药店。
目前,全国多地已推开追溯码使用。如在福建省厦门市,已实现全市1500余家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追溯采集覆盖;在陕西省榆林市,截至6月10日追溯码管控系统共拦截同一药品再次支付14057次,涉及费用126.29万元……
据悉,11月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公告,头次通过药品追溯码对假药、回流药“亮剑”。公告显示,通过对各地上传的药品追溯码开展分析,发现11个省份46家医药机构疑似存在复方阿胶浆的药品串换、回流药、假药等线索情况,要求相关医保部门进行核查,11月20日前向国家医保局上报核查结果。
有人士指出,在国家医保局公布的疑似串换案例中,相同的一个追溯码,用不同参保人结算次数高达将近40次。而国家医保局在“公告”的评论区解释:药品追溯码采集数据重复通常有三种可能性,一是生产企业赋码错误,不同的包装上印上了同样的追溯码,二是带有正常追溯码的药品被反复串换,空刷医保和回流,三是药品被不法分子假造,贴上了同样的追溯码。国家医保局感谢东阿阿胶公司的积极配合,发挥了打击欺诈骗保吹哨人的作用。
国家医保局有人士表示,随着追溯码进一步推开使用,患者购药时可以通过其了解更多药品“由谁生产、销售到哪、是否被二次销售过”等信息。据悉,除了11月2日的公告外,国家医保局还将陆续发布有关医保药品重复追溯码的相关信息。相关人士提示,消费者可以保存一些药盒,如果发现国家医保局发布的相关信息涉及自己所购药品,可以凭借包含追溯码的药盒以及发票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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