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政策法规】加强医药领域反腐工作是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7月初,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9部门联合印发了有关文件,聚焦解决当前医药领域腐败的突出问题,以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全链条中容易产生问题的关键环节,明确了此次集中整治的总体要求、整治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由此一股“与以往不同”的医药反腐之风开始吹起,剑指医药行业长期以来存在的腐败痼疾。目前,随着医药风暴整治工作的不断推进,地方对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也愈加重视,多地已积极展开整治工作。例如8月8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市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6章54条,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除了《实施细则》,在8月7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3部门还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市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上海将开展3个专项行动,包括开展高值耗材专项检查,整治 “红包”、回扣专项检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主题活动。
8月7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召开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议也明确要求,坚持严打开路,全面排查问题线索,注重突出查处重点,严厉打击行贿行为,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推动形成强力震慑。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为鉴强警示,建章立制堵漏洞,倡树新风树正气,全面推进长效治理。
值得注意的是, 从各地发布的公告来看,在进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同时,多地还在鼓励线上举报,如辽宁、浙江、山东等地都特意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方式进行了公布。
具体来看,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码上举报”上线。据悉,举报受理范围主要有6个方面,包括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的腐败问题;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药品、器械、耗材“带金销售”等腐败问题;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谋取利益的腐败问题;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等。
8月15日,浙江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专班印发通知,明确从即日起到2024年5月31日,开展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其中,在浙江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专班印发的《关于公布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的通知》中,浙江公布了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
同日,辽宁省卫健委网站消息,按照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为做好辽宁省集中整治工作,加强问题线索收集,公布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方式相关事宜。另外,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也将市卫健委及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清退专用的10个廉政账号一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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