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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起,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正式实施

来源:制药网
2022/12/29 15:24:5043374
  【制药网 政策法规】今年7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统一规范参保人外地就医备案、基金支付、协同业务等细则,将对每一名有外出就医需求的参保人产生重要影响。新规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参保人员如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是先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二是选定点。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三是持码卡就医。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据悉,当前多地已经发布通知,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如甘肃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甘肃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人员范围、备案有效期限、报销政策等进行了明确。甘肃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通知明确,2025年底前,甘肃全省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率提高到90%以上,定点医药机构全部开通普通门诊异地直接结算业务,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逐步纳入异地直接结算范围,异地就医备案规范便捷,基本实现医保报销线上线下均可异地通办。
 
  福建省也将于2023年元旦起,跨省异地就医将有一系列变化,如结算范围扩大、双向享受待遇等,医保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将更方便。据悉,下月起,福建省规定,除了原有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中的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外,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都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且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没有就医次数限制。
 
  根据国家医保局消息,截至2022年11月底,在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已启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国住院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6.39万家。1-11月,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525.64万人次,基金支付700.83亿元。11月,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51.81万人次,基金支付72.04亿元,环比分别增长3.6%、6.5%;日均直接结算1.73万人次,次均基金支付1.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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