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自新版药品管理法落地后,行业监管不断趋严,相关部门屡出重拳严查药企生产经营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在此背景下,不少药企因生产销售假药、环保、未改正问题等原因被罚。
11月28日,湖南省药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南省正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连翘,被罚没款合36.0919万元。
其实,今年以来,药企因生产、销售劣药被罚的案例已不胜枚举。例如10月25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多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布了多起劣药案。其中,《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2.10.25福州办)》公布四起案件,其中三则为劣药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2.10.25百晟+榕参)》公布两则劣药案。
10月10日,云南省药监局发布了两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数据。公告显示,龙陵县神龙氧气厂此前曾向他人无证生产药品提供药品被查,药监局对其予以“警告”和罚款5000元的处理;云南城投昕益医药有限公司被查销售假药茜草,情节较轻最终仅没收假药和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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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业内普遍认为,随着新版药品管理法的实施与推进,以及医药行业监管趋严,这些药企违法销售劣药的行为陆续曝光,将给行业持续敲醒警钟。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生产销售假药被罚外,11月以来,因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且未改正问题等被罚的药企也不在少数。
11月21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了两则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其中营口市老边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被查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到期后有关部门复查发现逾期未改正,依据相关法规,罚款十万元。
此外,11月18日,辽宁省药监局通报,辽宁省新圣禧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逾期未改正,被罚款十万元,罚款分期至2023年10月31日前缴纳。11月14日,辽宁省药监局通报,营口鑫九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逾期未改正,被罚款十万元,罚款分期至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缴纳。
值得一提的是,近来大批医疗器械企业也因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被处罚。如近日深圳市场监管局网站披露的一则关于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被罚超16万元的消息。11月23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湖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医用防护口罩被处72万元罚款。11月10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处罚决定书。无锡某家医院涉嫌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处罚款6.2万元。
业内分析认为,从行业现状来看,目前医药行业对于产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正在不断提升,而相应的监管也在越来越严格。在此背景下,对药企以及械企来讲,只有规范经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才能更好的“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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