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今年以来,很多地方都展开了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等的监督检查,发布了相关药品质量公告,并对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
例如近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了关于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具体情况如下: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10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16家企业生产的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龙泽熊胆胶囊、人参健脾丸、艾叶等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在6月20日,国家药监局网站显示,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8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小儿感冒颗粒等10批次药品也因不符合规定被查。
国家药监局表示,目前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另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药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从以上可以明显看出,为确保药品安全,各地方都展开了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等的监督检查,发布了相关药品质量公告,并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其中,还有不少企业被罚巨款。
如近期安徽省药监局发布了两则关于某家中药饮片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该公司一批药品经过检查不符合规定,合计罚款33万元。该公司两款产品因为检查不合格,累计被罚33万元。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这笔罚款并不是小数目,因此可见行业监管之严格,处罚力度之大。
在此之前,江西省也有一批中药饮片被检测出不符合规定,涉及醋鳖甲、刺五加、醋延胡索等多个中药饮片品种。从不合格项目来看,主要为【药屑杂质】、【含量测定】、【黄曲霉毒素】等。该省药监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业内分析认为,通过不断的对药品进行监督、抽检、查处、整改,药品质量将会得到良好的保证,患者用药安全也将得到进一步保障。而对于药企而言,则需要在生产环节进一步加强规范、加强管理,保证企业在日常生产管理过程中更加高效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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