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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以后,多地药品将大降价

来源:制药网
2021/10/9 9:42:5438927
  【制药网 行业动态】 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共61种拟采购药品采购成功,平均降价56%,集采品种覆盖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
 
  据悉,10月9日零时起,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在广东省正式落地执行。患者可以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按中选价格购买到平均降幅55%的61个药品,降幅高可达到98%。预计头年将节约药品费用19.82亿元,惠及广大患者。
 
  此次集采中有16个品种降幅超过90%,其中,江苏豪森的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1g)等6家企业产品降幅超过97%。以抗肿瘤药荷兰的注射用盐酸苯达莫司汀(100mg)为例,此次降价后,每支针剂费用从6000元/支降到786元/支,按最长8个周期计算可节省患者费用约16万元。
 
  此次广东除了中选产品大幅降价外,还将非中选的同通用名药品进行价格联动,如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等10多个药品也大幅降价,平均降幅达70%,最大降幅为98%。下一步,广东省还将加快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步伐,年底前将推出一批规模更大、品种更多、覆盖面更广的中选药品,让群众享受到更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
 
  除了广东省已经正式落地执行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外,河南、西藏、河北、重庆均于10月1日起开始执行第五批国采。此外山东、贵州、甘肃、黑龙江等多省也即将执行第五批国采。
 
  如山东省近日印发《关于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驻鲁军队医疗机构,以及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按照第五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山东)中选结果,向患者销售中选药品。
 
  贵州省近日也发布《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明确于2021年10月15日起实施第五批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文件显示,中选企业即日起须在平台先行搭建配送关系,自主委托配送业绩优良的企业搭建配送关系,原则上每个市(自治州)不低于2家,且配送面能覆盖所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而医疗机构则于10月15日起下订单进行采购。
 
  甘肃省发布通知,明确于10月15日起全省执行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不过文件同时指出,目前的库存可消化至2021年11月15日。这一安排给了医疗机构一个月的往期库存的消化时间,也就是说,最早10月15号,最晚11月15日,甘肃将全面执行第五批集采结果。
 
  黑龙江省也于近日宣布自2021年10月2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执行第五批国采黑龙江省中选结果,同时执行的还有“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随着多地明确第五批国采执行时间,业内表示第五批国采,全国落地在即。目前,前五批国采已经覆盖218个品种,胰岛素专项国采也正式启动。据悉,根据“十四五”时期全民医疗保障发展主要指标,到2025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预计将超过5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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